此类种种,数不胜数。
藩王大多都是当年与开国皇帝一起打江山的异姓王,方家子嗣单薄,宗族里的大多也都出了五服,是以宁墨才兴风作làng了这些年,且有愈演愈烈之趋势。
这两年,竟然连平兰长公主都不放在眼里了。
关于宁墨的那些罪证,有他自己网络到的,更多的,则是平兰长公主jiāo付在他手上的。
递给他时,长公主只说了一句话:
“昨日种种,已不可追溯。如今我膝下只有这一对孽障,让我牵肠挂肚。望有朝一日,你念在冕儿与你的情分上,能善待他们兄妹。”
李延秀当即表态,随后,接过了那沉甸甸之物,jiāo由亲信,快马加鞭送往安全之处。倘若自己真遭遇不测,便将此物想法子jiāo给皇上。
没想到,用来糊弄宁墨的话,他竟然真信了。
“喂。”
胳膊被人拽了拽,回神一看,原来是洛英不满的望着自己:
“人都走了,咱们是不是也该走了。”
她哆嗦着身子,颇为厌恶:“这地方,我一看见就觉得晦气。”
宫闱深深,多少女子趋之若鹜,而她,则像身在粪坑,巴不得离得越远越好。
李延秀紧了紧她的手,眉目间逐渐舒朗。
“好,咱们走。”
行至宫门口,守城的士兵早已经得到消息,为他们拉开宫门。
远处,一条飘着红霞的彩带绵延一片,横卧在天边。东方云层,有一轮红光跃跃欲试,仿佛要挣脱这彩带的束缚。
天,终于要亮了。
两人大步向前,等到宫墙外时,李延秀蹲身在石栓前,把缠绕的绳子解开。把马儿拉出来些,一踩脚蹬,翻身跃了上去。
坐稳后,向洛英伸出了手。
洛英看着这高头大马,又瞧着坐在上面鼻青脸肿,颇为láng狈,却如何看都觉得丰神俊逸的男子,心中顿时泛起股与有荣焉的骄傲。
她拿腔的伸出手,得意的放在他掌心。
手掌猛地被握住,紧跟着一个大力。引得洛英忍不住发出惊呼,再回神,整个人已经坐在了李延秀的怀中。
他双臂从洛英臂膀两旁而过,紧紧包裹着她放在缰绳上的手。下巴靠在她的肩膀上,一开口,温热的气息熏的洛英耳垂痒痒的,麻麻的。
“我早就想这样了。”
李延秀发出一声满足后的感慨:“贺兰山下,草肥马壮。天低低的,仿佛一伸手就能碰到。在那里,永远都是蓝天白云,明晃晃的犹如镜面,犹如置身于画卷。那时我便在想,倘若这辈子在这儿生活也不错。我放牧,你在家熬奶茶。闲时,我便像这般,带你骑着马,踏遍每一寸山野。
洛英被他描绘的画面深深吸引住了,忙追问:“还有吗?”
她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在李延秀的想象里,他们过得是怎样的有趣生活。
“还有。”
他突然抬起下巴,嘴唇贴着她的耳朵。
随着马儿行走颠簸,他的唇总有意无意的从那耳朵轮廓上摩擦而过。
还未开口,就先撩拨的洛英心痒难耐,偏生这双手还被人紧紧包着,只能由得那股战栗感阵阵袭来。
“还有。”
李延秀嘴唇破了,满口铁锈般的味道,却依旧不影响他这张嘴,说着世间最美的情话:
“大马生了几匹小马,咱们也生了几个儿子。儿子们骑着小马追着夕阳,你和我守在他们身后。huáng昏虽美,可有了你们,日子才生动起来。”
好吧。
也许这话,算不得世间最美。可却是洛英听过,最美最美的。
第114章.全新身份洛英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幸福的……
秋去冬来,当人们开始欢欣雀跃的往门窗上贴大红剪纸时,预示着这一年已经到了结尾。
陇西碧阳镇的一处宅子里,也不例外。
一个梳着妇人发髻,身着蓝锭色小袄的女子背对着院门,点着脚尖正在往窗户上贴窗花。突然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连忙回头,正与推门而入的男人目光撞了个正着。
瞬间,眼底欢喜立马流露而出,忙高声张罗着:“你回来啦,快帮我瞧瞧这窗花有没有歪。”
男人拎着两尾活蹦乱跳的肥鲤鱼,将鱼放在石磨上后。对着窗户仔细端详片刻,给予了肯定。
妇人贴上后,欢天喜地到他身边,拿起其中一条鲤鱼一头钻到了伙房里。不时钻出头跟蹲在院子里洗手的男人说话,叽叽喳喳,好一对和和美美的小夫妻。
这两人,正是半年前从应天逃出的李延秀和洛英。
两人那夜从应天骑马一路西行,游山玩水好不自在,到达贺兰山下已是金秋十月,在梦幻般的草原中终于圆了婚礼,于山脚下帐篷中合二为一。后又回到陇西,只是并没有去到李氏家族中,而是选择在碧阳镇隐居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