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香气扑鼻,一碗热腾腾的jī汤面已端到向晚面前,面条里除了切的细细的jī丝,还卧着两个jī蛋,向和平把筷子递给她:“好孩子,你受了凉,吃点面条会舒服些,快吃吧。”

  “嗯。”向晚真的饿了,早在赵大娘带她回来的时候,她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只是她是有骨气的人,她才不要吃那母女俩的剩饭,这才一直挨到现在。

  面条是手擀的,筋道又慡滑,再配上jī汤的鲜美,向晚一口气将一大碗面吃了个gān净。

  “真香!”放下碗,她冲向和平竖了个大拇指。

  向和平一直坐在写字台旁边,默默的看着她吃。

  一想到向晚身上那些伤,他心里就直拧劲。

  张兰从小就不喜欢向晚,他知道。向晚在奶奶家生活了十二年,才回来两个月,他是男人,心大,想着张兰是当妈的,又十几年不见了,怎么着待向晚也该比从前亲近几分,何况向晚又懂事,辍学后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帮家里gān活,张兰没理由再嫌弃她。

  可是,今天这一幕还是着实把他给惊到了。

  向和平觉的自己对向晚亏欠太多。

  “吃饱了吗?吃不饱锅里还有,爸爸去给你盛。”向和平跛着腿站起来,接过向晚手中的碗。

  “不用了,我饱了。您也去吃吧。”向晚客气的说,目光落在向和平行动不便的右腿上。

  原主的记忆告诉她,向和平的右腿断了十几年了。听张兰平时抱怨,还是她怀孕时,向和平见义勇为,为了救江若海才被歹徒打断了腿。

  向和平成了残废,张兰整个孕期过的很委屈,偏偏向晚一出生,脸上就长着一块骇人的胎记。

  张兰是个美人,她怎么也接受不了她的女儿竟然是个丑八怪,诸多不顺让张兰心理失衡,她把所有的原因都归罪到向晚身上,认为是她不祥,才导致了向家的霉运。

  小时候,张兰不止一次想把向晚扔掉,都被向和平拦了下来,后来不得已,才把她送到乡下奶奶家。

  前几天,江若海家办喜宴,邀请向和平一家参加,向晚和向晴晴都去了。

  江若海是南城第一首富,向晴晴从来没吃过那么高档的喜宴,吃完饭后,她拉着向晚兴致勃勃的参观江家的别墅,却无意中听到了大秘密。

  原来,江若海当初为了感激向和平,曾许诺将来让他的儿子江衡娶向家的女儿。当时,向晚还在张兰的肚子里,可是这娃娃亲,却一早就定下了。

  向晴晴知道这个秘密后变的很沉默,向晚现在想一想,或许从那一刻,向晴晴就对她起了杀机。

  只有她死了,向晴晴才有机会嫁给江衡。

  呵……

  向和平见女儿一直盯着他的右腿看,不由的叹了口气:“都怪爸爸没用,挣不到大钱,不然,爸爸再怎么样也不能让我的晚晚辍学。”

  “您别这么说,之前是我自己不争气。”

  原来的向晚是很不争气,奶奶不识字,对她的学习方面一直放任自流,导致向晚的基础很差,初中勉qiáng毕业,回来后,向和平托人花钱让她进了附属一中,想让她重读一年初三看看。

  向晚勉qiáng跟着上了一个月,月考的时候,五科加一起,她才考了不到一百分。老师气坏了,怕她影响全班成绩,直接勒令她退学。

  就这样,向晚辍了学,开始每天帮家里gān活,再在外面做些零工补贴家用。

  她每天造的灰头土脸的,再和光鲜靓丽的向晴晴一对比,向晚愈加的不被张兰待见。

  第8章说吧,找我什么事?

  过去烂泥扶不上墙的向晚让现在的向晚又咬了咬牙。

  既然重生了一回,不管怎么样,她都不能再过从前的日子,何况,她今生最大的目标是要追上叶千川的步伐。

  叶千川,生于首都钟鸣鼎食之家,天质过人,十六七岁在国外留学时就凭借着远超常人的观察力和记忆力协助警方破获了好几起大案要案,后来投身商海,更是叱咤商界的风云人物。

  从前向晚眼里只有沈之涵,从未正视过叶千川。可是这辈子,从她被他救起醒来的那一刻,向晚就暗暗发誓,她再也不要错过他。

  她要成为和他比肩的女人,所以,她可不能辍学。

  “如果我说,我还是想上学,您还愿意给我一次机会吗?”向晚直视着向和平的眼睛,笃定又认真的说。

  “晚晚,你说的是真的?”向和平眼前一亮,他看着向晚明亮的眼睛,那双眼睛里似乎再也不见从前的浑浑噩噩,有着脱胎换骨一样的韧劲和坚持。

  向晚郑重的点头:“我保证,这一次我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好,好。晚晚,只要你愿意学,爸爸就算砸锅卖铁也会供你。明天,明天我就去给你想办法。”向和平激动不已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