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肃当年于宫中痛斥奴心术不正,还曾向独孤漠然告状,说奴不适宜教养孩子,要将我儿夺走,奴早已对他恨之入骨。奴并不知杜秋就是杜宸九的女儿,之所以传出那些谣言,是为了栽脏。奴是拿杜秋没有办法,才想到了借刀杀人的损招,假传她手中有九洲令,再假传她是杜宸九的女儿。谁知道竟然歪打正着,奴真的是冤枉的主人!”
“呵,满口胡言的东西,面对亲生儿子都可以那般心狠手辣,你以为本座会相信你?”夜江越鄙夷地扯了下嘴角。
虽然他自认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一个女人,能够蛇蝎到夜月这样的地步,也足以让人刮目相看的了。
夜月恐慌地直摇头:“奴没有撒谎,主人您相信奴,奴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骗您啊!”
“相不相信反正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本座可以不追究你的错,不过你记住,这事让本座很不高兴。还有不离身上的蛊虫,若是你解不掉,本座便将你赵家所有人身上的骨头,一块一块给卸下来。就先从赵明珠……不,先从你开始。”
自私的人,最爱的人永远是自己。
夜月说她疼爱赵明珠,但是这个爱的程度,恐怕永远也不会超过她爱自己吧!
瞧,他只是打了她一顿,她便是吓到连自己的祖宗是谁都不记得了。
因此,只有拿她自己要胁,才是最有效的。
果然,夜月听完了他的话后,当即瞳孔骤缩,害怕到只知道连连点头求饶保证了。
夜江越不屑地移开脸,喊道:“高洪。”
“少主人。”高洪从屋里走出来。夜江越道:“给她把骨头接上,让她去看给不离解蛊虫。”
“是。”高洪走过来,提起夜月的衣襟将人拉了起来。
夜江越望着夜月的背影,施施然道:“听说你赵家人死了,灵魂还能进行冥修。可不巧,本座修了一种术法,阴魂正是这种术法很好的补品呢!”
赵家人可以冥修,死了比活着还要更加方便修练。只是冥修若无大成,灵魂便只是一丝能量,无法跟人接触。没有人会喜欢以一种游魂状态独孤地生活着的。
因此赵家人虽不怕死,但不到万不得己,也不会想要死。
他可以轻易弄死赵家每一个人,而且,连他们灵魂都不会放过。
夜月布袋一样被提吊在空中的身子抖了抖,她狠狠地闭上眼睛,怨恨,却无可奈何。
夜月把夜不离害的这么惨,她一来叶巧巧就知道了,只不过她一向懂事,从不打扰夜江越办正事,因此就没有出面。
这会儿见他们谈完了,而她心中有怨,便没有忍住缓步上前,眼睛发红地问夜江越:“夫君,那个贱人打着你的名号去谋害永夜太子,结果害得我叶家这样惨,更害得我们儿子这般生不如死,你为何不将她身份公布出去,对外解释这些都是她自己做的,跟我叶家无关?”
虽然暂时还需要她为儿子解决蛊毒不能杀她,但是也绝不能让她活得太痛快了。
“外面冷,怎么不多穿件衣裳就出来了?”将外衣脱下披到叶巧巧单薄的肩上,夜江越将她拉过来抱进怀里,“叶城失守的事,是本座的错。是本座用错了管理方法,以至于他们面对朝庭大军时,这般不堪一击。”
“可那也是那个贱人害的。”叶巧巧眼睛血红,咬牙切齿。
知道自己男人的能力,也了解他大男子的心性,她从不会反驳他的决定让他没面子。这还是第一次,在他面前露出这样不淑女不乖巧的一面,实在是,太恨了。
夜江越自己为此事也气得不轻,自是能懂她的心情。他好声好气地哄她道:“本座知道,本座不会轻易放过那个贱人的。巧巧放心,本座不杀她,只是觉得让她就这么死,太便宜她了。”
“那夫君打算怎么做?”叶巧巧眼睛一亮,“能让我参与吗?”
如果能让她动手的话,她一定要让那个贱人不得好死。
夜江越却是笑道:“你一个女人家,好好在家相夫教子就够了,这些事本座自有定论。”
叶巧巧眼神黯了下去,她问道:“夫君是想接受夜月手中的势力吗?为了更轻易的控制夜月手下的人,你打算将夜月收入氅下是不是?”
如果要收夜月为手下,那岂不是表示,他不打算给儿子报仇了?
夜江越颌首:“不错。叶城已失,此时便是本座对外解释噬毒灵虫一事与叶家无关,叶城也回不来了。本座的威望一样回不来,且还会在外人眼里落下一下愚蠢无能,被一个女人给耍了,坑到最个家族都赔了进去等等难听的丑名。”
他不是傻子,已经损失这般巨大,此时若再跟夜月闹挑,那便当真是独孤永夜他们想看到的狗咬狗了,这对他没有任何好处。
“那个贱人的所有把柄都在本座手上,她还将叶城将不离害得这样惨。往后,她没有那个胆子不听本座的。既然如此,本座何不直接直接了,噬毒为虫的事是本座与夜月勾结的。本座偏要护了她的短,如此既能名正言顺地接受她的势力不说,还能让人看到本座身为男伯人的担当与勇气,以及足够自信的实力。”
有了前面的失败后,现在他的观念已经变了。
虽然他自己的确是厉害,不怕任何人。但是光杆司令,在这个以皇权为尊的俗世界,并不好做。
因为蚂蚁多了,也会咬死象的。他还是需要有些帮自己办事的人,以后行事才能更加方便。
“明日,本座便对外公布,夜月是本座的奴。本座便是连天城城主,有了这个身份和夜月手下的势力,足以与独孤永夜抗衡了。”只要能赢了独孤永夜,他就可以活捉到杜秋,从她嘴里问出回到中洲的办法。
夜江越说得意气风发,却没有看到被他拥在怀里的女人,眼中的恨意与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