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修罗场等他回到家里,朱雅婷也回来了。
只不过情况不太好。
鬼是不宜在阳间逗留太久的,时间越久便越虚弱,尤其是在洗清了怨气、恢复神智之后。
“我是不是搞砸了,他好像没有被我吓到……我果然还是不太擅长吓人。”
于礼静静地望着那个魂体不稳的女人:“你已经很棒了。”
女人这才扬起那张可怖而又颓败的脸来,茫然道:“啊?”
于礼指了指她的身体,说:“因果线已经淡了,等李向阳锒铛入狱,或是被执行枪毙之后,你就可以走了。”
“走?我还能走吗?”
“不能,我就是安慰安慰你。”
朱雅婷:“……”
你倒也不必如此坦诚。
这天夜里,于礼做了一个梦。
这个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算是一些陈年旧事。
他梦到了上辈子的一段往事。
***
那是壬寅年六月,他像往常一样接了个任务,出了门。
他那天接的任务其实并不难,就是抓个作乱的小鬼,将其送入往生即可,那只鬼并不磨人,收服的过程也相当简单,甚至比他以前做过的任何一个任务都要轻松。
可他偏偏就是记住了那一次。
那天时间有些晚了,天色擦着一抹暗沉,他把收服了的小鬼随手装进腰间的袋子里,正准备打道回府,准备后续的超度工作。
结果一回头就撞见了个人。
那人看起来跟他年纪相仿,一身黑色的大衣很好的融入了夜色,要不是他肤色白,于礼几乎没看见他。
“劳驾,让让。”
梦境到这里戛然而止,于礼被一个电话叫醒了。
他看了眼手机。
来电人叫秋池。
是于礼的第二个金主。
但他却依然沉浸在那个梦里。
这个梦的色调灰蒙蒙的,到处都是黑色,似乎只有那双眼睛亮的惊人。
他最近梦见往事的频率越来越高了。
于礼抹了把脸,过了很久才接了电话。
这人估计喝酒了,胡言乱语说了一堆毫无营养的话,于礼耐着脾气听完,嗯嗯啊啊的应对一通。
他以为这位爷耍完酒疯就该消停了,结果秋池不但没消停,反而得寸进尺,吩咐道:“过来接我。”
“?”于礼扫了眼时间,凌晨两点:“……”
他委婉道:“不去。”
秋池:“?扣钱。”
于礼沉默两秒:“地址。”
试问这世上谁能不为五斗米折腰?
反正穷光蛋于礼不能。
他穿好衣服,随便收拾了一下,揉着眼睛叫了辆车。
秋池发来的位置是一家酒吧,位于南城街北。
于礼没去过任何一家酒吧,他喜欢较为安静的环境。所以在踏进酒吧内部后,动感的音乐差点把他直接送走。
他忍着不适感,穿过一群扭动的身躯,在最里面的位置找到了醉酒的少爷。
少爷正提着酒瓶子一口闷,眼神都涣散了,还往死里喝。他看见于礼过来,闷声闷气的抱怨:“慢死了。”
“堵车。”于礼挑了个位置坐下。他没睡醒就被人薅了过来,整个人困的要死,说话也很慢。
秋池大脑被酒精麻痹了,反应了好半天才“噢”了一声。
倒是旁边有人提出了质疑:“大半夜堵的哪门子车?”
于礼快睡着了,听见这话,半睁着眼睛瞥了过去,然后就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那张脸的主人正噙着一抹冷笑跟他打招呼:“还真是巧了。”
于礼:“……”
“你业务挺忙啊。这就是你请假的理由?”秦非绵里藏针道。
秋池支着头,眼神在他们两人身上来回游走,迟钝的大脑促使他问出一句蠢话:“你们认识?”
秦非似乎以认识于礼为耻,果断否认:“不认识。”
秋池看向于礼。
后者若无其事地撬开酒瓶,一瓶灌到底,辛辣的液体流进胃里,让于礼忽然没了困意。他摁了一下肩胛骨:“那就不认识吧。”
那就不认识跟不认识的差别可大了去了。
但秋池此刻已经没那么多精力去反刍这两句话的差异了。他朝着于礼勾了勾手,示意对方凑近点。
于礼看了眼付宁,然后凑了过去。
谁知这醉鬼直接抚上了他的脸,甚至在脸颊处烙了一吻。
于礼浑身一僵。
突然“砰”地一声,醉鬼直接吓醒。
只见付宁垂着眸子,安安静静地低着头去处理指尖上的血——这孙子酸的把酒杯给捏爆了。
玻璃渣子碎了一地,杯里的酒水也溅得到处都是,碎片在付宁的手上划了好几个细微的口子,流了不少血,看着怪吓人的。
可付宁本人却只是沉默着抽了几张纸,不紧不慢地擦拭着手指。
像一只独自舔舐伤口的野兽。
怪可怜的。
秋池连忙叫人进来处理,把地上的玻璃碎片和液体清扫干净,又帮付宁包扎了伤口,包厢里才又恢复到了三个人的空间。
“你咋了老付?”秋池关怀道。
付宁仍微垂着眸光,谁也不去看,嗓音也是沉沉闷闷的,听上去兴致不佳:“没怎么。手劲儿大了。”
于礼嗯嗯添堵:“那你劲儿挺大。”
付宁没搭理他,而是看向秋池:“怎么认识的?”
于礼也看向秋池,想听听这人怎么说。
关于他俩怎么认识的这事还真不好说,像他们这种世家少爷都把面子看得比命重,如果秋池真的毫无芥蒂的说出来了,于礼敬他是条汉子。
他和原主相识是在五年前的一个秋天,原主情场失意,独自一人去了酒吧喝闷酒。
原主酒量不行,没喝几口就醉了,光是醉了也就算了,偏偏他酒品也不好,喝多了就吐,吹牛逼,又哭又喊的,简直集万千酒鬼臭毛病于一身。
原主喝高了,一边哭一边跌跌撞撞的从酒吧走出来,路上被揩了几次油都不知道。
结果就跟路过的秋池撞了个满怀。
然后就吐了对方一身。
抱着秋池哭的那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死活都不肯撒手,三个保镖都没能把他拽下来。
哭过之后又开始吹牛逼,从“我长得宛如天仙下凡”吹到“哥人脉遍布天下”。
亏得秋池是个好人,即便被吐了一身也没忍心把人丢在马路上,把原主带回去住了一晚。
值得一提的是,原主签了五个替身合同,共计五个金主爸爸,可他真正喜欢的人居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于情。
原主这人性子着实奇也怪哉,别扭至极,一面偷偷暗恋那位白月光,一面又因为血缘关系嫉妒着这位天之骄子,一边爱,一边又恨,一边喜欢,一边诋毁。
所以说感情这东西当真是个奇怪的东西。
不过话又说回来,原主是个有病的,这位秋少爷也多少沾点脑子有泡。
从那天第一次见面之后,秋池便喜欢上了原主,并美名其曰不装不做作,真实而可爱。
于礼:“……”
好一个清新脱俗的真实可爱。
但原主却觉得对方喜欢自己只是拿他当于情的替身,并强烈要求秋池拟了一份替身合同,每个月定时打钱。
你要说他傻吧,他知道要钱。你要说他聪明吧,他拿自己当替身。
就这玩意儿一听一个不吱声。
于礼慢悠悠地又撬开一瓶啤酒,却被秋池制止了。于礼瞥了眼这人,就听秋池缓缓开口:“我们是在酒桌上认识的,他酒量不好,喝多了,我怕他出事,就带回去了。”
付宁面无表情地“噢”了一声,眼神却犀利如刀,狠狠剜向了于礼:“那你们就没有发生点别的什么?嗯?”
于礼挑了下眉,拿起果盘里的一颗葡萄塞进了嘴里,心说这事你得且听下回分解。
秋池笑的有些傻气:“那没有,他倒头就睡也不给我机会啊。而且我又不是那种趁人之危的人。”
付宁这才挪开了视线,一把抢过于礼方才撬开的啤酒,给自己灌了口狠的。
“对了,你跟于情咋样了。”
这话一出,付宁差点被自己呛死。
这回轮到付总心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