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庭审

  作为危险的被告,他是法庭上最早来到的人之一。控方是公诉人,听书记员介绍是一名检察官。整个法庭都使用法语,且没有翻译,使得叶纵横从一开始就云里雾里,似懂非懂。

  控诉双方到位后,十五名陪审员走到了陪审席上,十名法国人,五名越南人。团长是一名深目高鼻红发的法国人,看上去就给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怪事,怎么不是十二名?

  昨晚见到的潘泰庚也在越南陪审员中,其余四名越南人比他年轻一点,但至少有五十多岁,虽然相貌各异,都是畏畏缩缩的样子。

  书记员给陪审团团长拿来一本《圣经》,团长将左手按在《圣经》上宣誓,他念一句,陪审员就跟着念一句。明显的,五个老老的越南人明显不太会法语,只是跟着哼哼。

  宣誓期间,旁听席上也陆陆续续坐上了人,佛郎索瓦、希顿都到了现场,佛雷德却不在?难道他是控方证人?如同菲力作为辩方证人一样,现在都没出场。也没见到让娜。难道她不管佛郎索瓦的感受,也要当辩方证人?但为何律师不跟自己说?她真的决定与佛郎索瓦决裂?

  旁听席的前一两排是法国人,后面却全是越南人。越南人是被刻意放进来旁听的。法国人认为,这次的庭审,本身就是给野蛮落后的越南人上一堂法制课,当然更是一个“杀鸡给猴看”的过程。

  最后几名越南人进来了,其中有一名身材高挑的女子在几名男子的簇拥下坐到了最后一排。她穿着浅紫色的越南的民族服装“奥黛”(开衩很高的旗袍配长裤),头上是同色的包头似的帽子,相貌清丽,端庄高贵。

  越南的女人不缠脚,也不讲究足不出户,在外干活和活动的不少。因此。旁听席上,“奥黛”装扮的女子有好几名,所以这女子只是个子相对高一点,相貌美丽一些,但并不很另类。

  然而,叶纵横一见到她,心便狂跳起来。他一眼便认出,这就是男扮女装的阮福晃。当时没有联网身份证,没有人脸识别,又是公开审讯,混进法庭很容易。

  阮福晃的五官本比一般男人柔弱秀气些,化妆成女人实能以假乱真。叶纵横若不是触摸过他的身体,知道他绝对是男人无疑,否则看到他这样子,都会怀疑他是真正的女人了。

  叶纵横刚好回头看到他,两人默默对视了两三秒,阮福晃对他微微点头,面无表情地坐了下来。只有在叶纵横面前,他才有温柔多情的一面,别的时候,他仍是一名坚毅聪颖的少年皇帝。

  “全体起立!法官大人驾到!”书记员用法语喊道。穿着宽大黑红色庭服的三名法官走了进来,坐在中间的位置上。叶纵横只认得右边的威尔逊,中间的大法官留着花白的络腮胡,看上去资历甚老。

  “坐下!”

  这时,律师德普乐走到叶纵横身边,低语道:“最后你有一个被告人陈述,很重要,你准备下。”

  叶纵横心想,自己不懂法律,又搞不懂法语的法律术语,也没有频繁进入他人脑电波的能力,在这法庭上亏大了。他忽想起一事,问道:“怎么有十五个陪审员?”

  “哦,那三个法国人是候补的。”

  呵,全是法国人的候补。叶纵横在心里冷笑,这就是法兰西的公平正义。他不想再问什么了,事到如今,法庭上的较量已经与真相没有多大关系了。

  叶纵横用敏锐的视力观察着法庭上每一个人的表情。佛郎索瓦紧紧地锁着眉,不知在思忖什么难题,或是心里在纠结着什么。旁边的希顿却表情轻松。在广州湾,叶纵横记得高飞鸿的意思是,希顿是一个大法兰西沙文主义者,但上次与他对话却感觉不到?只是觉得他野心勃勃。

  现在是开场陈述阶段。从检察官的口中,叶纵横能感到佛雷德在来到河内之前,对雷神军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有相当部分情况应是他提供的。

  检察院官列举的犯罪事实有五点:一是叶纵横在广州湾领域非法驻军,二是非法屯集大量枪枝弹药,三是军队在法属地有大量的活动,特别是在赤坎和东海岛领域,四是在菉塘村直接与国防军对抗,五是在赤坎大家乐戏院枪杀两名法国军官。

  德普乐律师的辩护要点是:一是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法兰西的法律可在殖民地通用,因此危害国家安全,是指哪个国家无法确定,更谈不上判乱;二是“以华制华”是广州湾公使署的政策,土匪李福隆也曾在广州湾驻军;三是菉塘事件,巴斯安中尉调兵本是私人行动,被告人是为了保护社会安全而阻止;四是被告人拥有广东省保安团的编制,是否超编,应由北洋政府确认,与法属印度支那无关;最后则是在戏院的杀人问题,均属正当防卫。

  接下来,控方证人出场。第一个证人居然是巴斯安。他幸灾乐祸地看了一眼戴着脚镣手铐的叶纵横,然后将手按在《圣经》上宣誓。他述说了证词,然后拿出一叠刚晒好的照片,都是他派人在广州湾偷拍的雷神军情况,如赤坎街道上的拉练队伍,大成营的大门口站岗的哨兵,其中菉塘军营规模非常大,一个一百多平方米的弹药库上写着“禁止烟火”四字。

  “现在请控辩双方提问。”法官道。

  “巴斯安先生,你有没有拍到雷神军危害公共安全的照片?”德普乐问道。

  “这倒没有,但这样大型的军队随时可以发起危险行动。”巴斯安道。

  “哦?那你带了枪也应该被判有罪,因为你随时可杀人。”德普乐道。

  “我反对!辩方律师引用不恰当的比喻!”检察院官道。

  “反对有效!”

  第二证人是佛雷德。他重点讲述了叶纵横与奥拉斯、夏尔斯之间的冲突矛盾,和他一向袒护华人的行为,他认为他有强烈的作案动机。“被告人将夏尔斯上士打得头破血流,这是我亲眼所见!”

  “佛雷德先生,请问杀人案的案发时你是否在现场?”德普乐问道。

  佛雷德微一迟疑道:“我是得知发生枪杀案后赶到现场,但被告人与受害人的矛盾我是见证人。”

  “也就是说你只是为一个臆想的动机作证?”德普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