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天才少女

  虽然与林思叶才认识两三天,而且明知她被强奸过还怀着别人的孩子,叶纵横却对她挺有感觉。其实,自从她说出名字的那一刻,叶纵横便有一种心动,感觉她全身上下似乎有一种灵气,深深地吸引着他。

  叶纵横看着她含泪而感激的双眼,心里油然而生一种男人的成就感,不管怎样,他拯救了一个本应死去的女人和孩子,或许,他真的是这个时空的救世主……

  林思叶搂着他的脖子微闭上了眼,叶纵横俯下身子,将嘴唇印在她的唇上……两人吻了许久许久才分开,叶纵横看着怀里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小女人,有一种似梦非梦感觉,他想起容素素在车上说的话——

  林思叶的事,外人可以瞒着,但对容素素,叶纵横却不敢有丝毫隐瞒。在那个时代,信息本来就封闭,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人口普查。林氏在东海岛虽然因告状而有名,但因为披麻戴孝的衣服遮住了半边脸,很多人并未看清她长什么样子,而熟悉她的亲人都死绝了。所以林思叶嫁到叶家,完全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只是必须要让容素素知道实情。

  “素素,你说我还能怎么办?”叶纵横问道。

  “其实你内心是喜欢她的……”容素素看着他说道。

  “可能有一点吧。”叶纵横也承认。

  “这个女孩不简单啊,绝对的高智商,有决心,有毅力,有眼光,有决断,有创新……她凭一己之力,扳倒沈傲天,打破世俗眼光,置之死地而后生,迫你娶她……”容素素意味深长地赞道,“看似机缘巧合,实是她设了一个精巧的局,不过,能把一手烂牌打好,厉害……”其实,她想说的是,这个100年前的年轻女人,与自己颇有几分相似之处。

  “不是吧?我怎觉得都是水到渠成?”叶纵横疑惑道。

  “这就是她高明之处了,让你身在局中而不自知。”

  叶纵横回想了一下,好像容素素说得也有道理。林思叶利用了自己,但她不利用这个机会,如何生存?以她的个性,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若能屈身于沈府,便不会到处喊冤求助了。然而,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她毅然决然打破规则,将自己抓在了手心……

  想到容素素的话,看着眼前的林思叶,叶纵横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他的女人当中,有的背景深厚,有的是草根出身,总的来说,草根出身的这几个,综合素质更高,而林思叶似乎比同龄少女更加优秀。

  “你在想什么?”林思叶忽闪着眼睛问他。

  “我在回想,我是怎样被你搞到手的……”叶纵横笑道。

  “我是落入凡间的精灵,你是老天派来的救我的,天命难违,知道吗?”林思叶眨眨眼。

  “告诉我,你真的叫思叶?还是见到我现编的?”叶纵横看着她眼睛问道。

  她一笑:“偏不告诉你,反正知道我闺名的人都死了……”话还没说完,她的嘴便被叶纵横一个吻堵住了,答案已经很明显了,但他不怪她。她紧紧闭上眼,享受着他的宠爱,享受着苦尽甘来的幸福……

  一吻过后,叶纵横道:“思叶,你先休息一下。晚上我再过来。”本来,他还没有思想准备与林思叶过夜,但容素素提醒了他一下——

  “从今晚开始,你要连续在林思叶那里过夜,否则她肚子大了,说三道四的人就多了。”为了掩人耳目,容素素还叫人买来红绸红灯笼,在门上贴上双喜字,让整个广州湾都知道,叶少帅又纳了一房姨太太。

  当晚,叶纵横便宿在了林思叶的房间。林思叶早孕期间,本不能有房事,但叶纵横似乎有点情难自禁,在她耳边说道:“没事,我轻一点……”林思叶面对心爱的男人,显得也很主动,两人一激动起来哪里控制得住!

  之前,林思叶只有被强奸时的痛苦经历,完全没想到这种事竟然如此快乐,忍不住在叶纵横身上咬了几口。叶纵横摸着肩上的牙印笑道:“你这个小坏蛋还真狠心……”

  乐极生悲,第二天林思叶便见红了,吓得容素素与艾西娅赶紧给她保胎,还好母胎身子强健,在床上静躺几天终于止住了血。第二三天,叶纵横虽然仍在她房间过夜,但不敢再动她了,只是将她搂抱在怀中入眠。

  林思叶身体康复后,容素素安排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学,与蔡若兰、胡小菊、容小竹一起去雷神书院“扫盲”,从初小念起。没想到,一个学霸从此诞生了。

  孤女出身的林思叶,本来只读过几本《三字经》《女儿经》,后来没什么学习的机会,只能琢磨一些生活中的人和事来提高情商。但她对各种知识天生有海绵般的吸收能力。她博闻强记,已达到了过目不忘的程度。

  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她能背诵《唐诗三百首》、《宋词一百首》,通读《史记》、《资治通鉴》及四大名著,掌握所有高中水平的数理化知识(蒋智和容素素结合记忆中的理论与当前时空的资料汇编的),学完《西方临床医学》,掌握英文与法文的常用单词、语法和基本对话,开始阅读法文书籍和资料……

  “天才啊,天才!”蒋智慨叹道。“这样的智商和学习能力,若是在100年后绝对可入读少年科技大学,不,说不定已被哈佛、剑桥破格录取了!”

  容素素问道:“现在能送她去剑桥吗?”

  蒋智道:“现在送去剑桥没用,知识是有年限的,这个时空的剑桥对我们来说是落伍的!不过,她已经不需要上学了,从明天开始,她将成为雷神书院的一名兼职教师!”

  林思叶还有个癖好,收集书籍,很快,她卧室里的书架满了。叶纵横便令人专为她装修出一间书房,家具全是高档的海南黄花梨,四周是高到屋顶的书架,中间一张大大的书桌,旁边还有一张书画台——林思叶对书法和绘画也上手很快。

  除了国画,她又去西营的天主教堂找时乐士牧师学习油画,搬回来大堆油彩原料……这段时间,戴朝恩帮忙购买的美国黑色别克小汽车也到了叶府,为此还专门辟出一间车库,配备了专门的司机。

  但这辆小汽车有一半用途都是供林思叶带着海伦往西营跑,除了学画,她还常去法国人的一间图书馆,那里有很多世界顶级的科技和文学书籍资料。借海伦的关系,她去读了个够。

  没过多久,便有人到叶府求“红叶女”(林思叶的笔名)的书画作品,一幅字画从十块大洋卖到了几百大洋,还供不应求。

  叶纵横深恨自己文化程度不高,而林思叶这个天才少女满足了他对女学霸的所有幻想,因此,他对她宠爱无比,有求必应,像宝贝女儿一样宠着。容素素看了也是连连摇头,别的女人虽然嫉妒,但也无可奈何,自愧不如!

  没过多久,林思叶已成为广州湾众所周知的天才少女,不知有谁开始传,说林思叶是“文曲星”下凡,“女状元”转世,与“关二爷”一文一武,正好配对。

  一个月后,林思叶怀孕的消息传出。叶府在广州湾最大的天然居酒家举办祈福慈善活动,包了整座酒楼,摆了一百台酒席,供广州湾的贫民难民们享用了一次丰盛的大餐。

  叶纵横在正式场合一般都身穿白色西装。林思叶则穿着露肩湖蓝色长裙,脖子上围着灰色的貂绒披肩,头发盘在脑后,额前是斜留海。她戴着一顶俏皮的灰色小礼帽,手上是黑色蕾丝手套。别出心裁的她,耳坠是两片银白色的叶子。这一套服饰是她自己设计的,颇有当时法国流行时尚风格,又具知性风采。

  两人站在台上,给贫民们敬酒,尤如天生一对。不得不说,以叶纵横的相貌气质,与二十岁以下的少女更显登对。

  当时,“三雷地区”有很多农村贫民涌进广州湾躲避匪患,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一慈善活动让贫民们感激涕零,共祝叶府五姨太太“健康吉祥”。

  胡小菊酸酸地道:“她真是上天了,打扮成鬼妹,以为就没人知道她是洗脚上田的了?却!自欺欺人!”

  容小竹道:“少说两句吧,一本《三字经》你背了半年,会了吗?”

  胡小菊气得一跺脚。蔡若兰却拍掌道:“好崇拜思叶姐,我是思叶姐的忠实粉丝!”海伦也道:“我也是!思叶姐跟我讲法语,我爱她!”

  胡小菊气道:“你两个废材,没用的东西!”

  艾西娅从来不参与这些争论,她是z85,与主人是同类,地位谁也不可替代。再说叶纵横在她心中就是高高在上的神,只要是他作的决定,她都拥护支持。

  容素素也没把这些100年前的女人放在眼里,多一个天才对团队来说是好事,何况沈老爷已送来五万大银作为林思叶的安家费,有人又有钱,不香么?她最忌讳的是胡梅,她们才是同一时空的劲敌。

  至于李金凤,她是带着使命来到叶府的,但因为种种原因,她只能蛰伏着,尽量不要成为众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