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婉一直觉得怡风是聪明人那拨的。sangbook.她跟虞雪不同,虞雪是凡人的聪明,有目标很清醒,懂得努力;而蒋怡风是会说那些听起来就觉得高深,就觉得分外有哲理的话的,比如那句“不喜欢的事便不去做,但要尊重做了的人,因为那是他们的选择”。
怡风说这话时,正是她父母离婚之际,她很轻松地盖章放行,从没责怪过父母。面对好友对父母的宽容,微婉不免想起自己从未见过的父亲和以壮烈的方式自杀,只留女儿一个人孤零零地寄人篱下的母亲。她觉得,自己也该宽容些,无论亲生父母曾做过怎样的选择,那都是他们的选择,她怪不得他们。
因怡风的话,微婉学会不再去恨很多人,这才发现自己的生活快乐了很多。
她一直最信怡风的话,认为她的话中很有智慧,所以她就依了怡风的话,想象和毅凡亲亲抱抱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事实上,关于这一点,这几年来她想得极多,说不定想的频率比来月经的次数都高,而每次都只有同一种的感觉——恶心。
“和毅凡亲热让你觉得恶心?”怡风不知何时神奇地变出了两罐啤酒,拉开一罐正要递她,听到她这两个字,又嗖地抽回去。
微婉抓了个空,无语了。
“易微婉,不仅你是傻的,你的荷尔蒙也是傻的。毅凡人凶是凶,可就连我都会很想和他亲热啊。你有捏过他的手臂吗?他真的是有在健身啊。”
“差不多行了!”微婉果断地抢过属于自己的啤酒,其实她该强制自己戒酒的,但她顾不得那么多了,“你又不知道他在那方面的能力到底怎么样。”
怡风笑:“他那方面呢,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是你的人,我也不会幻想他。可我不知道,不幻想,却也会好奇地听别人讲。”
“都谁讲过?”微婉仰脖喝了一大口,打出了一个响嗝。
怡风耸耸肩,故意眼神花花:“很多人咯,lauri啦,wingy啦,joey啦,sammi啦,你姐汪凌茜啦。其实,你和毅凡呢,的确是太熟了点。但这种事,不到真正做时,谁也不知道究竟情况如何。”她提出了一个最中肯的建议,“我建议你们试一下,说不定会很和谐。”
“胡说!”微婉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那不成乱伦了吗?他就跟我哥似的!”
怡风饮下她的酒,若无其事:“怎样呢?你又不是没和你哥谈过恋爱。如果阿哲都可以,毅凡有什么不可以的。”
微婉被这句话噎得很难过。
“怡风。”她低头盯着双手间的易拉罐,“我没跟我哥谈过恋爱,根本没有……我还以为,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是相信我的。我不是为自己辩护,而是,我哥他是个好人,他根本不会做出那种事。”
其实,他们都这样想才最正常。
如果姐姐相信花园中什么也没发生,她就不会跟哥哥吵了那么激烈的一架,砸了那么多的东西。真的,那个阵势,即便以汪凌茜小姐的标准来说,都算是火山大爆发了。姐姐一向觉得哥哥和她不对付,她一朝确定,必然要把先前积攒的所有怨气都发泄出来。
如果养母相信哥哥和她都停在了那一刻,没有逾越最后的大限,她就不会在一月份午夜两点的酷寒中,将只穿一条薄裙的她扔出了家门,锁在了外面,任她哭喊求饶也不理睬。第二天太阳升起,她的睫毛上都结了冰霜,整个人已经被冻得人事不省。那晚之后,每年冬天,她的手脚都会生冻疮。那冻疮,是在提醒她曾经发生过的事。
有些事,真的不是想忘记就能忘记的。
如果养父相信他的儿子没有坏到欺负寄住在他家里的可怜孤女,他就不会让哥哥在他书房里跪了一整晚。
最后,这件事谢场了,台词如下:
汪父:“过两年,她年龄够了,你必须娶她。汪家的男人不会始乱终弃。”
汪母:“什么?我唯一的儿子,怎么可以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人陷害?”
汪凌茜(尖叫):“这个家我待不下去了!”
至于哥哥,他转身走出家门,再也没有回来。
至于她自己,她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了。
但她还记得汤毅凡那家伙的混账话,她能忘吗?
他几乎是把她打包在行李箱里拖去了北京,借口是快过年了,她又爱吃他们家包的饺子。飞机上,他就着一块儿两成熟还滴血的塔塔牛排,一边对她说,一边笑到不行:“哟,我还真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觉着汪老爷子是把你当童养媳拉扯的。闹了半天,人家根本就没这计划啊。”
她哪里是什么童养媳!
只不过,有些事在计划外发生了。
汤毅凡对这些事显然也有评论要发表,他切一块肉硬塞进她嘴里:“小婉儿同学,你这就十分不厚道了。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临幸人家儿子。男人有的是,何苦要上你哥呢?”
她恶心地吐掉了那块肉。
不管怎么说,那年的春节,汤家就多了一个整天哭哭啼啼吵着要回家的小姑娘。汤毅凡每天都威胁她,她要再喊回家,下次他去打猎的时候,就拿她套狼。她不敢不当真——这是他的座右铭,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汤毅凡九岁的时候,就用这种勇气换来了摸猎枪的机会。后来汤父才知道,这死孩子事先准备了一只用酒腌过的烧鸡,那狼登时就高了,一下午就在大树旁边转圈跳舞来着。
汤毅凡给她家打了电话,他管这叫先发制人:“伯父,这祸害就先放我家吧。也快过年了,谁家都得有个神兽保平安不是……改天您来喝酒,就这么定了。”
于是就这么定了。
但后来爸爸也没来喝过酒,哥哥汪敬哲也没再进过家门。不久后他回了大陆,在苏州停留了很久,做的是什么,没有人知道。起初的几个星期,她每天都在想办法求爸爸妈妈姐姐让她回家,但后来,很可耻地,她放弃了。
比起从前,她在汤毅凡家里生活得要轻松很多。她是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皮底下的事都想参与。从前,她总想和哥哥姐姐在一起,玩也好,休息也好,她想尽一切办法贴在他们左右。这通常需要通过她撒娇、耍赖、哀求以及最后,被斩钉截铁地拒绝后,仍然臭不要脸地跟在他们的身后来实现。
毅凡就不会要她求他,他去哪里,总是许她跟着,从不用她求。那时汤家只有一老一小两个男人,没有女人。汤爸爸算是她的老朋友,她四岁的时候,就在他的胳膊上荡过秋千,咯咯地笑到岔了气。
汤毅凡那时候的女朋友是个模特,容貌秀丽,身材火辣,难得的是有内涵,性子还特别好,她也很喜欢。两个姑娘通过一个男人认识了,聊聊天发现彼此还挺投缘,于是她们从此一起逛街、购物、做头发、做指甲。遇见记者抓拍,她们拉着手一路高跟鞋狂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逛晚了就去模特家开睡衣派对,互相帮对方化妆,特high的时候连刺青都玩过。后来回来给汤毅凡看,被他大骂一通亲自押着她去消除了。
模特出通告时她当小影迷,拎着便当去探班。而真正目的,则是为了高大帅气的男模。
可惜没多久,汤毅凡这犊子就把模特给甩了。
“陪她、讨好她是我的事,让我家神兽给抢了算是怎么个意思?”闹了半天,这厮是烦人家模特跟她待得时间长了。那属于汤毅凡先生的“狗一日”时段,他那狗脾气一上来她就懒得和他计较。他爱分分,她可不想少个朋友,于是她继续跟美人做shopping密友,天天往外跑。他吹胡子瞪眼睛地拦着,不让她出汤家大门,她都当没看见。
但微婉后来发现,她只是他分手的借口,真实原因是他又看上了另外一个美女。她是北影学戏剧文学的,但她长得比表演系的系花还美。人家那才是真正的才貌双全。他约会的时候,她颠儿颠儿地又想跟着去,于是他怒了。
“这回能不抢我女朋友了吗?”
哎哟喂,他还真往心里去了。
仔细想想,她觉得自己是有那么点过分了。于是为了赔礼道歉,又正好碰上情人节那天,她就买了歌帝梵的巧克力给他,让他拿给他女朋友,就说是他送的。那巧克力是个小雕塑,做得精致无比,她选了好久才选中的。当然了,价钱也很好看。她把身上所有的钱凑在一起,结果竟然不够。于是她就给他模特前女友做了五个星期的片场助理,每天送盒饭,攒下了点钱。最后买下了那个金贵的巧克力雕塑,模特也赞叹她眼光好,说这巧克力搁哪个女人眼前,都肯定喜欢。
他挺高兴,评价她终于懂事了,拎着巧克力就去约会了。
结果晚上睡觉前,她房门被踢开。汤毅凡走进来,一屁股坐在床前的沙发上,脸跟烟熏过一样的黑,往死里瞪她。
“您这回不明抢,改玩阴的了,是吧?”
“怎么了?”
“那巧克力是动物。”
她是真头疼,他泡妞这么多年没培养出一点情商来:“那小猫多可爱啊,笑眯眯的。女人都喜欢被比作猫,小巧乖顺的,还清高有个性,您懂不懂啊?这还是个巧克力做的猫,您可以就势说‘你比它甜’,然后吃完饭直接回家havesex,这还用我教你?”
他眼珠子瞪得都快飞出来了:“那是猫?您这猫减肥呢是吧?”
她怒不可遏,拉开抽屉翻出店里的宣传页想证明给他看,结果定睛一看,她蔫了。
renarddepaque.
得,她又摆了一乌龙。她讪讪地扭头,不敢说话了。
他冷笑:“装啊,有本事您就装不认识法语。我谈个恋爱,您就送我女朋友一巧克力做的狐狸精,真厉害了您!”
10
“什么狐狸精啊,说话注意点!这是复活节的狐狸好不好……那个,我的初衷是好的,就是挑的时候没看清楚,真的。要不,我再……”
“行了行了,姑奶奶您消停点吧,别害我了。”他站起来,估计是憋着这口气懒得跟她说话。他出门之前回头,威胁似的看她:“要是下回再气跑我一个妞,干脆你就给我……”
“我保证!再有下回,我肯定自觉地卷铺盖走人,不用您轰我!”她痛心疾首地对灯发誓。
然后汤毅凡就被噎住了,那张脸黑白灰,灰白黑地变了好几次。
“不是……睡了!”
哐!他就将门给关了。
她心想,这孩子还真是善良,瞧瞧,他这是愧疚对她发脾气了。
其实她之所以很好意思地从汤毅凡身边撬女人,一则是因为她是没有朋友会死的女人,二则是因为他是不会少女人的男人,各色女人都是直接往他的身上贴的。就在那个难得的空窗期里,他作为远东执行董事以及青年企业家的优秀代表(啊呸!),去上海的几所重点高校做巡回演讲(呸!巡回广告吧!您这董事还出卖色相做男公关去呐),在提问阶段,就有女生直接递纸条求交往。
该执行董事的确挺懂事,回来就将纸条交给她了。她翻来覆去地看:“啧啧,这还有一照片儿,长得不错嘿,要不您考虑考虑?”
“吃什么醋啊你。”他脑袋伸过来,瞄了几眼,“话说回来了,长得还真不错。”
“哎哟哎哟,电话号码都给您留了,现在的小姑娘不得了咯。我看我得约她出来谈谈。”
他本来就拿这事当一笑话讲,所以听到她说这话时,他也乐得特贼。
“您这还真挺有正室的范儿。”
话说回来,那次他死乞白赖地张罗着带她回上海,还颇有几分卓绝而恶趣味的慷慨激昂。
“要不我让公关部的同事们使使劲,给咱俩弄一绯闻出来,把这事给定了?”
“您拿我开什么玩笑。”
你是否也曾有过这样一段关系,你们行走在界限边缘,若有若无地试探着?你以为你知道,可事实上,你又知道什么呢?你什么也不知道。
故事暂且告一段落。
听到这里,怡风扁了扁嘴,分外惋惜:“易微婉,你可以去死一死吗?他都这样讲了,就是表白了啊。”
“这算哪门子表白!说不定,他跟他所有女人都这么说过。”微婉晃着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子说。
当时,如果他说下去,会怎样?她不知道会怎样,因为他从来没有说下去过,来来回回,他始终没有一次是说下去的。后来她想,在那段时光里,渐渐地,那些跨越了二十年友谊界限的冲动,都流失殆尽了。他们是都坚定了做朋友的决心的。
“如果是认真的,就要直接说出来。暧昧啊、试探啊什么的,都不是认真的。他不是认真的,我又何必要当真?”
男人如果真正爱你,是不会跟你玩暧昧的。
怡风作深思熟虑状:“这就错了。男人哪,比你想的脆弱多了。他们在女人面前,要保留那些可怜的自尊。怕太直接地讲,被女人拒绝。你问问自己,如果他真的要八抬大轿娶你进门,你会说不吗?”
微婉摇摇头:“不知道。”
怡风摊手,权当没听见:“根本不会对不对!你对他是有心的,只是,但凡他的试探,你都当玩笑给挡回去,他又怎么知道你的心呢?挫败许多次了,还被你当成笑话看,他当然不愿再问了。”她说完还不解气,又加了一句,“你真过分!”
微婉才真的是憋气得要命:“是你根本就不明白!”
怡风不明白,毕竟怡风没有像她那样,曾经眼睁睁地看着毅凡一个接一个地换女朋友。她在他家住了那么久,他每天工作之后,都要去陪一个女人用了晚餐后才回家。然后他跟她打个照面,说上几句话。正室范儿……她分明是备胎范儿!女人对他来说,犹如超市里的货品,过了保鲜期就会被他抛弃。在虞雪之前,她从未见过他在任何一个女人身边停留超过半年。
最终,这么多年他和她之所以一直亲密,中间经过一些波折仍打不散,她想正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在一起过。
想到你因为向前一步可能要放弃的东西,你就马上没了向前迈出一步的勇气了。
“说起来,那次我真的不知道你们离‘在一起’已经这么、这么近了。”怡风的拇指和食指比画出一段短得出奇的距离。
她懊悔:“早知道,就不该安排你和阿哲见面。可我也想不到,他做的是那个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