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完结

  毅凡的最后一站是上海闻名遐迩的理工科重点院校,她照例跟着去凑热闹。qishenpack.

  其实汤毅凡也是拼死不出北上广的那类大都会的土著,出人意料的是,他甚至土著到坚持在国内读完大学后才出国深造。

  他们的所有朋友都早早地踏出国门了,哥哥汪敬哲从剑桥带回了老古板的英国气质,每天早晨起来若不背诵几句莎翁,大抵就如同没有刷牙一般;怡风更是一心向往晦涩与高雅的字眼,又极爱纽约曼哈顿,于是怀着满腔热血去tischartschool修了戏剧文学;微婉自己身在巴黎,虽然直接原因要另说,但终究是“正确路线”的一部分;即便是姐姐汪凌茜这类以社交为终身事业的小姐,后来也例行公事地去英国利兹的那所名校读了艺术设计。尽管她拿了高雅且体面的文凭也并没有因此而去找一份高雅且体面的工作,但名媛修养这一点算是有了。所以与他们相比,毅凡的举动就显得分外怪异了。

  但话得这么说,人家的高考成绩让他不但轻松迈进了帝都最牛的那所大学,而且还绰绰有余到让他可以随便地挑专业。汤爸爸没有反对——养老可能要去国外,但赚钱还是要在中国的。至于毅凡会不会像许多愤青所诅咒的那样,被中国教育坑了心智健全,老人家则完全不担心。

  用老汤先生的话来说,只要他这儿子不去坑了别人的心智健全,他就谢天谢地了。

  “不体验一把上铺下铺的兄弟情谊,没抱着吉他在女生宿舍楼底下唱过一回情歌,我觉得这人生就不完整。”

  “……你都跟谁唱过情歌?”

  林荫道上,汤贼见她自觉抓重点上了钩,乐得特二。

  “问这个干什么?”

  “不干什么。您爱跟谁唱跟谁唱,我管得着吗?”

  溜达着,青年企业家优秀代表就到该去演讲的时间了:“找个地方坐着,别走丢了。”

  优秀代表从来不准她去听他演讲,人家说一看到她的脸就紧张。

  她进一步逼问,他说不管他表现得怎么样,从讲台上下来,他总会被她各种嘲讽贬斥。不幸的是,他说的是真的,她在模仿他肢体动作和语音语调上特别有一手,还老爱添油加醋。好歹生母是著名的女演员,她基因里头就带着演技。

  “放心,我约了怡风,她这就该到了。”

  微婉话音刚落,怡风就出现在了小水池的那一端,兴奋地朝她挥着小手。

  怡风不是独自来的,她还带来了一个人。

  如果用毅凡的原话来回忆那时的她,情景是这样的:

  ——您就那么呼扇儿呼扇儿地蹦过去了,还一路发出“哥呀哥呀”的声音。

  ——活像一只刚下完蛋的小母鸡。

  去巴黎?

  她到上海来并没告诉家里人,她是低调又低调,绝没给任何人拍到。毅凡所谋划的“绯闻”,也在被她当头泼了冷水后无果而终。因此告诉哥哥的人,肯定是怡风。怡风说,你们兄妹两个,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是合是散,大家讲个清楚。却不曾想,哥哥一上来就讲得这么清楚,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如果离开一段时间,爸妈大概会消气的。这看似明摆着的道理,仍不是她想的那样。

  “不是离开一段时间,婉儿,我希望的是你永远别再回来。”

  “……原来你生我的气,生得这么厉害。”

  “不是我生你气,也不是其他任何人生你气。只是,你的人生不能再这样胡闹下去。”哥哥用刻板的语气向她交代了要她去读的那所学校的情况,并给了她安东尼的电话,叮嘱她住在阿泰内广场酒店的芭比套房里。那里有她最喜欢的城市,最喜欢的人,以及最喜欢的房间。

  她茫然地翻着那一摞厚重的印刷品,手指逐渐没有了力气。那上面有排列整齐的校舍,光洁象牙白的楼梯,学生们裹着蓝底黑带的针织衫,腋下夹着书本,看起来朴实而聪明的样子。可这上面的任何景象,都不像是会和她有任何的关系。

  “为什么要我读商校?经商什么的,我根本不懂。我不要学这个,我又不想做商人!”她惊慌地反问,她知道自己没一根骨头是为读书而生的。

  哥哥的喉咙中发出了一个轻到不能再轻的哼声,但在她听来,无异于五雷轰顶。

  “那么你想做什么样的人呢?你到底懂些什么呢?你连中学都没有念完,接下来的人生,你就准备每天吃喝玩乐了吗?”

  她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低声啜泣:“可是,姐她不也是这样……”

  “茜儿和你不同。”哥哥没有停顿,可见他不是刻意狠下心来编造谎言故意激她的,他只是在实话实说,“她姓汪,汪家便有责任养她,供她吃喝玩乐。”

  她听懂了:“所以说,其实是家里不愿再养我这个毫无用处的外人了。”

  直到这时,哥哥才有了一瞬间的迟疑。

  他苦笑。

  “婉儿,讲讲理,你已经十八了。”

  “哥,对不起,可我不想出去……”她突然觉得哭不出眼泪了,“就让我回家吧,我以后少花钱就是了……我……我不花钱了,只是吃饭睡觉就好,行不行?”

  “婉儿,你这样子,简直让我看不起你。”他说,“我们会支付你在巴黎的学费和生活费,只要你停留在我们的视线之内,不要惹事。”

  惹事?她从来不惹事!被逼到绝路的人,总会生出莫大的愤怒力量,她就这样地血液沸腾了。她是被戳一千但不能被冤一个的那类人,她或许百无一用,不擅长读书,不醉心求学,但她至少是个听话的孩子,她从来都是服服帖帖地跟在兄姊背后,唯他们马首是瞻,凭什么说她惹事?

  汪敬哲见她横眉瞪目,倒好像早等着她这样似的。

  “来之前就我知道,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你惹的事,你是一定忘光光了。”

  她遗忘那些恋情的速度,的确相当快。突然让对方戳穿,她才知道,说她惹事,也不冤枉。她本来空空的目光,这时就像被灌入两缸液化金属似的,轰然坠向地面。这几个月,同是被流放的人,她有汤毅凡陪着,哥哥却是独自一人在外露宿的;她依然吃得好喝得好,却不知道哥哥过的是什么日子。

  她从前的确不惹事,一惹就惹了个大的。

  “哥,对不起……”

  是否在重逢的那一刻,她就该先说这话?她怎么一闭眼,就可以当往事没发生过?可是,究竟发生过什么呢?谈起他们共同惹的事,哥哥淡漠的一如她。她常觉得那时他很好奇她,他想知道为何在家里默不作声的小妹妹,在学校里却有各种不可思议的传闻。他想把她装进万花筒中,转动镜筒,让她简单的身体在不同的视角下反复、叠加、虚幻。

  他的意思并不是让她谈那件事,他飞快地打断了她,以示他根本不想谈。

  “说来说去都只有对不起,我也不愿听了。婉儿,从现在开始,你好自为之吧。”

  11

  从任何角度来说,她都不是一笔成功的投资。她臭名昭著的巨星生母没留一点财产给她,留下的倒有传说中的负债累累——钱债和情债;她一无所长,没有考到任何一所世界名校,也不知道自己长大后,除去吃喝玩乐还有什么事可做。她唯一会做的事,大概就是谈恋爱了。男孩子们喜欢她,留她到适婚年龄,大约她会有跟哪家联姻的皮肉价值。但在证明自己的价值之前,她愚蠢到将恋爱谈到了不应该谈的人的头上,还差点逾了大限。虽然他们没走到那一步,但这也已经搞得人家家庭不和,长子出走了。

  唯一可安慰自己的是,去巴黎是哥哥的意思。而爸妈、姐姐是否消了气,是否在盼着他们的小微婉回家认错,她并不知道。虽然她是个惹了祸的孩子,但也还不至于遭神憎鬼厌。这时,她惶惶地想抓住这个她依赖长大的“家”,就像被家暴的妻子,却比施暴的丈夫更加惶惶地惧怕离婚一样。

  哥哥离开后,她几杯烈酒下肚,依然不够压惊。她慌乱地决定,一定要尽快地证明自己的价值,不能就这么被流放。

  当晚回到汤毅凡在上海的栖身地villat后,她满楼搜找他。半个小时后,她才在地下游泳池里找到了他。这厮对地下空间有着病态地痴迷,人家都是房子越高越开心,就喜欢站在最高处俯瞰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偏他总想着挖地三尺躲进防空洞里。比如在伦敦,怡风的房子在海德公园1号,毅凡的则在卡多根街23号,他花足心思在地下找寻荫庇。上海这栋别墅,他硬是在地下挖出了个深五米的空间,他说不然会有压抑感。

  她扶着白色的楼梯,仔细地看准脚下,不想一跤跌下去。她知道下面是粼粼的水,他就在水中间坐着,采光井引进来的阳光劈头盖脸地砸着他,让他貌似有些不堪重负。他是全国最后一家神级资本运营商的掌门人,每天从他手中流入流出的钱以亿为计量单位。在房市尚不及今天汹涌的那几年,他便让其成为远东的经济支柱。并且,他是她最亲的朋友,她想要什么,他都会答应她。和他在一起,她就会成为最有价值的女人,所以她说:“汤毅凡,要是你娶我……”

  这话一出口,不知怎么的,她突然就醒了酒。而且,她也真的就一脚踩空,一跤跌下去了。她最后清晰地看到的东西,是白阶上朱砂画一样的血印子。

  还没失去知觉的几秒内,她想起了童年时那辆车子冲进大海之前的一些事情。那些母亲说的话,她虽听不懂但其实她记得很深。直到今天,她才懂得那些话的含义。因为恶名,没有制片与导演敢再用母亲当电影里的女主角。而若她只是一个人,她还可以如花蝴蝶一般周旋在男人中间,活得潇洒自在。但她不是独自一人了,她有了负累,她要买奶粉和尿片给女儿,她甚至还想买很华丽的小裙子和会发声的字母书。比起演员,她一直认为自己更加像诗人,然而她不得不将写满诗句的纸片和自己的梦想,一起丢入马桶中,冲进下水道。

  出浴的母亲,在白色浴缸中留下了血痕。母亲在哭,却喝令幼女不准哭。

  “你到底懂些什么呢?”

  易微婉知道的,她生下来就是一个祸害,是别人的拖累。她是一只毒蜘蛛,织出恶毒的网,将萤火虫困在了其中,动弹不得。而母亲,就是那只萤火虫。母亲气的是,这什么也不懂的孩子竟也有哭的权力;气的是,她们母女的哭泣,都对现实没有任何的帮助,她们一贫如洗,朝不保夕。

  “在你来之前,我有多美好的回忆。男人看到我的眼泪,他们就会赠我珍珠。我的眼泪,曾是珍珠。”

  母亲披着浴袍,对她喃喃道。

  易微婉醒来时总算没有躺在地底下,而是躺在了汤毅凡的床上。他坐在她旁边,问她怎么样了。

  她想了想,说:“我要去巴黎了。”

  他声音沙哑,看着她的眼睛说:“不对,刚才你说过另外一句话的,是什么来着?”

  “我说,如果你娶我啊。”她揉揉头,确保这厮不是给她伤处贴个透明胶就了事了,他一向觉得她是海绵做的,软是软,但摔不坏,“您天天讲笑话,还不许我讲一次吗?”

  汤毅凡点了好半天的头,让她都觉得他再点下去,就会跟她一样脑震荡了。

  点好头,他站起来转身就走。她听着那砰砰砰下楼的声音,跟机关枪似的,她以为他像哥哥一样,就这么走了。

  可没多久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个小盒子。他把她右手拽出来,攥着她的手,用她拇指在上面按了一下,然后开始哔哔地按各种键子。

  “entryauthorised.”机器女声道。

  她错愕一秒,忽然明白了他在干什么。

  每次进这房子,他都是在门口旁边的盒子上摁一下,然后门就开了,还有个巨温柔的女声说,weleback。

  她问:“让我帮你看房子是吧?”

  “嗯。”

  “好的。”她答。

  她卷被蒙头:“你什么时候回北京?”

  “三十分钟之后。”

  “那您十五分钟之前就该去过安检了。”

  “湾流刚落地。”

  他的私人飞机是湾流g650,她极爱他的湾流,因为它有超大的窗和超小的空噪。他接手的时候,工程师介绍说,如果再快一点点,它就可以追上声速了,但这并非是一件好事情,所以他们让它保持在声速以下。有时当湾流爬升到了万米以上的高空时,他会下令向下俯冲,然后在那瞬间追赶声音。她问,是不是大于声速就可以让时间倒流?他答,傻子,那是光速。

  他还说,让时间倒流干什么?过去的事,该忘的就忘,有些事不必记一辈子。又是这句话,她恨死这句了。

  “怎么这么急回去?”

  “我爸要结婚。下回你再去,就有个弟弟给你玩了。”他翻手腕看表,“得,我走了。好好爱护这房子,说不定我妈的幽灵半夜会来看你,反正我知道她总来看我。”

  原来是这样,父亲又要结婚了。他在母亲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对着水面,默不作声地怀念她。

  其实,他也知道,有些事是必须记一辈子的。

  她叫住他:“可我就要去巴黎了,我不能一直在这里。”

  他对她眨眼睛:“这话说的,我也不能一直在这里不是?一直在的就只有这房子。你让她知道你没事,这就够了。”

  那时微婉知道,他是在谈他的母亲。他的母亲不像她的母亲,他的母亲并非是困于蛛网的萤火虫,而像是卧室中几十年不曾走错一秒钟的古董钟,严苛但平和,永远面朝同一方向,不改初衷。或者可以说,不是她在替他看管房子,而是这房子里的什么人,在替他看管她。

  “那要是让她发现我住在这儿,我怎么说?”

  “不用说。”他答,“该说的,我都跟她说过了。”

  “行了,别婆婆妈妈的,就一婚礼我又不是不回来了。巴黎九月才开学,咱来日方长着呢。”

  说这话,他自己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所以她知道,他还是个孩子,相信自己所编造的谎言。但不知怎的,“来日方长”这四个字,却奇怪而悲哀地,始终最适合他们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