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完结

  “那你还看我这么多年?你怎么就不明白告诉我,受不了呢?”

  汤毅凡在无数次地点燃炸药箱后,显然积累了一点经验。w61p.他警觉地坐直了身体,好像预料到自己一脚踩到悬崖边了,他眼睛不看她,话也答得吞吐缓慢。

  “拿你自己说什么事,你跟别人一样吗?你什么样,我还不都得受着嘛。”

  “那我真对不住您了,您受累。”

  她摔碗走人。

  他伸手拉住她的速度是那么快,这让她肯定,他在答话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这个准备。最近她发脾气的频率实在是高了点。

  他好无奈又沮丧:“别闹了行不行?”

  “你找你不闹的去!”

  那是头一回,甜品没能让她停止胡闹。回到阿泰内广场,她把自己一个人关在酒店的房间里。尽管半夜十二点,她还是点了份isafahan,但她一口都不吃,盯着甜点畔的玫瑰花瓣出神。

  她知道汤毅凡此刻坐在门外花坛上抽烟,一边坑害自己的肺部,一边第一千次地纳闷她到底怎么了。而她也没闲着,她绞尽脑汁地去想,何以她让另一个女人,成了他喜欢的人。老天作证,那女人并不漂亮。一个不漂亮的女人,却让汤毅凡说出了他喜欢人家,人家却不喜欢他的话。别胡扯什么男人更爱女人的内在美,你可以道貌岸然地说一百次,漂亮女人只是暂时的,但你知道男人们除了脸蛋和身材之外,还想什么吗?什么都不想!

  要是让她知道是哪个女人……易微婉恶狠狠地撕碎了玫瑰花瓣。她现在毫无胃口了,于是推开碟子,走到窗户前,伸脖子朝下面吼。

  “上来睡觉!”

  汤毅凡抬起脑袋看着窗户里头的人,瓮声瓮气地回了一句,哎!话音还没落地,窗户就哐地砸上了。他笑笑,一个鲤鱼打挺从原地跳起,奔回来的速度犹如超级玛丽刚摘下了一个硕大的蘑菇,得儿得儿地往外喷着喜悦的小子弹。

  于是,她必须赖在他房间不走,这事得说清楚。

  “名字,年龄,职业。”

  他揉揉眉心,作势又要点烟:“您是查户口的?”

  她把他未点燃的烟夺下来,用脚踩扁:“快说!”

  “你先说问了干吗。”

  微婉冷笑,是古墓丽影式的。穿紧身衣的婉吉丽娜·朱莉露齿而笑,满口都是锋利的刀光剑影:“那还用问。找到那女人,然后杀了她。”

  他“嘿哟”一声,前倾身体,将双肘搭在两边的膝头上,无奈地苦笑:“何必呢?我要是真找个女朋友,那还不是为了给您玩嘛。我记得,以前您特喜欢撬我的女朋友解闷。”

  她没料到是这个答案,愣在原地。她开始意料到,以前自己多么蠢,犯了多大的错。

  她对他产生了多大的误导。

  她腾地站起来,走到厨房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大壶的白开水。这水真不少,够她喝一壶的了。她觉得都让自己喝了不公平,于是她端着壶回到起居室里,给汤毅凡也倒了一杯。后者理智地没敢碰,估计是怕她在里头下了药。

  要是真有药就好了,最好是春药,她今晚就把他给办了,看他还去找别人不去。

  “汤毅凡,我不喜欢你有女朋友。”

  她郑重其事地把话撂在他面前,手里还高贵典雅地端着一大壶白开水,企图让自己淹死在过去的种种弥天大错之中。

  这是一个奇妙的,很接近真相的时刻,因为毅凡他沉默了很久。他将手探进怀里摸出烟盒,烟盒空空如也。他于是想起自己的最后一支烟被她踩扁了,这下可好,他再没地方可以藏住一只细微颤着的手。

  “婉儿啊,这么多年,你也该知道一件事了。”

  她屏住呼吸,等待着他即将要说出的那句话,甚至都没顾得上表示,她厌恶他对她的称谓。

  然而他不再看她的眼睛,他起身,去别的什么地方找烟。他背对着她,说出给她听的话,让她第二次尝到了心碎的滋味。

  “你该知道,我不是重色轻友的人。永远不会是。”

  [如果要自我安慰,你总能找出各种理由。但内心深处,永远会有那个微小的声音说出真相——没什么理由,只是他,不爱你。]

  现在她知道了他是什么人,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了。她故意等他整理好床才说,我要回我自己的房间睡。然后在他惊愕的神情面前,转身走开。以前她从容不迫地睡在他床的另一边,但以后不会了。从一开始,她就不该糊里糊涂地跟一个男人靠得这么近。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该有的界限,对她和毅凡来说根本就不存在。现在搞得自己苦得像吞了黄连,还抽都抽不开,说也说不得。怡风这家伙每次都是对的,什么知己啊朋友的,都是男人们为不对女人负责而编出的动听词汇。

  第二天晨起,她做出了一个决定——搬出去住。

  下次他到巴黎,会发现她没有在原地等他来看她,他会郁闷好半天,嘀咕亲爱的小婉儿同学又生气了,可到底为什么呢?而那时,她将会得意地笑上很久。

  找房子不是难事,她有很多酒肉朋友可以帮忙,而且她对住处的要求并不高。或许她搞不定一个汤毅凡,但她强悍到连专抢华人的美丽城地区的恶霸都丝毫不怵。最终她安顿在13区某处,一个大学生的聚集点,身边都是些生活乏味、毫无趣味且胆小如鼠的外国学生。这间小小的公寓,统共没有阿泰内广场芭比房的一间浴室大,没有空调,弹簧床咯吱咯吱地响,地板像被一把钝刀刮过。赶上雨天,还会有些昆虫来做她的室友。但她觉得很舒服,只要想想汤毅凡下次来到阿泰内广场,发现人去楼空时脸上的滑稽表情,她就觉得一切都很值得。

  那种为伟大事业壮烈牺牲的慷慨激昂,让她整个人幸福得像热气球般膨胀升空。她盘腿坐在麻布床单上,咬着超市买来的巧克力松糕。

  不用说,她在所有合同上都填了他的手机号码作为紧急联系人。但她说服自己,这是没办法的事——当时安东尼不在她的身边,而是在为一个名叫丹尼尔-朱力安·德·费内的无耻杂碎服务。

  这太不公平了,在她大伤元气,最需要一个年长亲人的照顾的时候,她却不得不打电话过去,和丹-朱先生对骂。如果说易微婉是在巴黎开始变得强悍粗鲁,那么她至少可以一口咬定那罪魁祸首,就是他让她不得不在这失败的人生中,抓住别的亲人,不敢放手。

  “等等,您是……那个vivien?我们是同学不是吗?”

  “随便吧。总之您是否可以帮我这个忙呢?我真的很需要安东尼!我敢肯定您可以找个别的什么人来帮您策划这次的沙漠之旅,买上一打镶满钻石的俗气到家的玛莎拉蒂来败光家产,拜访个把长得像猴子的酋长,参加食人典礼只因为您生活缺少刺激,没有某个男人把您的心踩碎一地。”她一口气说完。

  丹-朱该死地沉默了。“您说的这所有事,都跟我没关系。可是……我还没有听过哪个法国人可以把法语讲得像您这样快。”

  关于法语有件好玩的事,你可以跟对方说“滚开”。与此同时,用敬语“您”的动词形式来保持自己的彬彬有礼。

  某种意义上,她跟汤毅凡用汉语也可以做到——

  所以,汤毅凡,滚吧您。

  “我有个提议,我们明晚可以一起吃饭,我很乐意将您的亲人还给您。”挂电话前,丹尼加了一句,“如果在那之前,您还没有想起我是谁,请facebook我的名字。到时见。”

  丹-朱的提议的确非常好,她顺利地在facebook上找到了他的生日、星座、学历、个人爱好,甚至还有他每个前女友的名字。她读了他发表过的所有网志。她从网络上了解了关于这位同学的一切,知道他的祖上是有名的某某某,他住在巴黎最浪漫的地段,他最喜欢的花是黑色的兰花,最喜欢的名人是ts艾略特,最钟爱的电影是《公民凯恩》,他是个黑头发蓝眼睛的帅哥。她从前并不真正认识他,如今却开始关注了,而且还不免真心地倾慕他的英俊。他文字中的幽默令人捧腹,智慧使人感到惊叹。

  现在她没办法再将毅凡当成最好的朋友了,那么这个空缺该有人填上。

  最重要的是,在见面之后,她觉得丹尼是个格外讨人喜欢的男生,这足够让某人吃个小醋,认识到他也不喜欢她有男朋友。

  那天晚上她哼着古曲dannyboy的小调,觉得命运该从这里开始转好。

  她在床上轱辘来轱辘去,打电话给毅凡:“毅凡哪。”

  “……好好说话,我瘆得慌。”

  她低声骂了句娘。

  “汤毅凡!”

  “这回对劲了。什么事?”

  “我有男朋友了。”

  “哟,哟……那敢情好。”

  原来她的肚量,是真比不上这位爷啊。她还有话说吗?还有话,可说吗?他索性贴张纸在她脑门上算了,上书四个大字:一厢情愿,最后再盖个傻子认证的大号红戳。

  “汤毅凡。”

  “哎。”

  “你就是一个混蛋,以后你再也别来烦我了。”

  18

  她挂了电话,似乎该哭一场,奇怪的是她并不想哭。她有的,只是一种败得彻底的颓唐,以及输到底再也没什么好输的释然。她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一遍又一遍地看《傲慢与偏见》,不是读书而是看电影。伊丽莎白以为自己爱上了魏肯,但那不过是女性虚荣心被满足所带来的错觉。最后,她的真爱是从前被她忽略的达西先生。有人说你在遇到王子之前总要先吻几只青蛙,她由此认定,汤毅凡就是她的魏肯与青蛙。

  醒悟吧,她才不需要青蛙,她需要的是王子。而她的王子就是亲切温和、风度翩翩的丹尼尔-朱利安·德……他到底姓什么来着?

  没关系,她有充足的时间去了解。

  她要跟他约会,而且要,没错,把妆化得跟熊猫一样。

  诚然,丹尼有缺点。他骨子里是最地道的巴黎人,他会讲英语,但乐于装作不会。假期到了,他开着他的法国车,去到他位于南法蓝色海岸的别墅,去吃他的法国食品和看法国电视节目。对于他来说,巴黎以外皆为沙漠。可笑的是,他甚至没亲眼见过沙漠是什么样子,抢夺安东尼时她猜测的所谓沙漠之旅,最后其实只是戛纳电影节一个座席的确定而已。

  他是女孩们的漂亮朋友,你有时很难看出他对哪一个更上心。法语中,喜欢与爱是同一个词,但她都不在乎。他对她,对所有人高调地宣称,她是他的女朋友,这多么好。

  面对每天放学都可牵住的手,她渐渐戒掉了每月一两次的吃喝玩乐。只偶尔在夜里,她会想起,即便她和毅凡走在一起,走得那么近,也是从没有牵过手的。

  他们一直,各走各的。

  “下次你来巴黎,一定要见见他。”

  “不用了。您什么胃口,没人比我更清楚。。”

  然后她安静地听他自得其乐地回忆,心就像在海边行走着,随着潮涨潮落,最后却渐渐平静了。她早就该知道,他不在乎她有没有男朋友,以前不在乎,现在也不会在乎。因为他从来不是像看自己的女人一样那样地看她。

  “可丹尼和他们都不一样。这次,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他了。”

  她吐出“不一样”这三个字,又不甘心地跟他细说了丹尼的千般万般好。这回换他安静地听,连不耐烦都没有一丁点。

  她听着自己原本虚高的声音逐渐低落,这样她便听到他在电话那头的呼吸声,平缓地不打波浪。

  她笑,但想哭:“汤毅凡,你不重色轻友,我可是很重色轻友的哦!”

  他居然跟着笑:“分手的时候别忘告诉我。”

  自那以后,他每月两次的巴黎之行,变成了每月一次,后来甚至更少,她死撑着不再给他打电话。起初她不改facebook状态,自网络上面绝迹,装作恋爱甜蜜到无暇上网。后来她忍不住,但凡考个试、挪个地儿、心情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跑上网去叨叨两句,广而告之。

  她就是想出现在尽可能多的地方,装作完全不刻意的,让他看见。在这件事上她颇花心思,尽管得到的往往是扫兴的结果,但她乐此不疲。

  在那段关系中,她不知道丹尼是否察觉到了她的不忠。即便他察觉到了,也有很大的概率,他根本不在乎。那种感情存在于她和丹尼之间,他不会在她心口安一个摄像头,窥探进进出出她心中的男人是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宽容地对待她的心不在焉。他们愉快地做彼此的玩伴,出入花都各大娱乐场所,聊他们都感兴趣的话题,兴致高时还抓起麦克风合唱一曲lamourestbleu,并博得满堂喝彩。从不吵架,从不冷战,他们的相处是如此的融洽默契,以至于让她怀疑起了跟汤毅凡那欠收拾的这二十年里,他们究竟是否好到足以称作朋友。

  老天作证,丹尼绝不会拿她当沙包一样,丢来丢去。

  她应该认识到自己的幸运,虽然来得晚了点。

  [当你长久地不再想起他,并且由此以为,你已经不再重视他时,现实会给你一记耳光,嘲笑你伪装的坚强。]

  打破这种宁静的那件事,来得没有任何创意,无非是汤毅凡居然真的有了女朋友。看来,他爱上的女人最终还是抵挡不了他的诱惑,从了他。这本来就只是时间的事,她居然掩耳盗铃地遗忘了这么久。

  在微婉和毅凡这两个孩子之间,安东尼一向是一碗水端平,不会偏宠任何一个的。但这次,安东尼更偏爱微婉而背叛了毅凡。老人告诉她,毅凡上个周末来了巴黎,但没告诉任何人。

  微婉相当地震惊,因为他根本没给她打电话,也压根没让她知道他来了。被蒙在鼓里的“任何人”,竟然包括她。

  汤毅凡,见了另一个女人。

  微婉怒不可遏,在意识到自己完全没资格生他气之前,她歇斯底里地咆哮了一阵子。后来她坐在床上,流着泪,试图把卡在胸腔骨里头的那颗心,用涂了指甲油的手给挖出来。别这么难过,好不好嘛,她安慰自己,就算他有了女朋友,他最重要的女人仍然只有一个她易微婉。他不是重色轻友的人,他自己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