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完结

  她渐渐走了出来,说服自己不再作茧自缚。33yq.me

  怡风在落地窗放进的万顷阳光中,眨着圆圆的大眼睛,像极了那些可爱的晴天娃娃。阳光照进黑夜,她想自己永远不会忘,珍贵的东西破碎后,他们小心翼翼去重建的步伐。嗯,至少她是小心翼翼了,而他只不过是在某一天做了决定,然后,若无其事地来找她,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你能相信吗?在那样难堪的场面之后,在一句entryauthorityrevoked之后,这个人,可以就这样地若无其事地出现了。好像他一闭眼,再一睁眼,乱七八糟的事就全都被抹掉了一样。他得是多孩子气的男人,才能把自己当成了时光之主,坐在他的湾流上,从从容容地跨越日界线,回复到那之前的样子。

  六个月后,巴黎黄昏中学校底楼的大厅外,夕阳肆无忌惮地搔首弄姿。

  汤毅凡,站在那里。

  如果用古人的话来说,他大抵可以称得上是貌比潘安什么的。但她可不敢被美色迷惑而贸然地走过去。如果他是来寻仇的,她要留出可以跑路的距离。

  他见她冻在原地,挠挠头:“刚在你们图书馆里看见一个中国女孩,特用功,那眼睛整整仨小时没离开过书本。你啊,也不跟人家学学。”

  他说的那个中国女孩,是不是虞雪呢?

  后来她多少次回想,都觉得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17

  他们的重逢,回忆起来好像在昨天。

  她无数次想象重逢时的场景,都是各种尴尬、惨烈或者涕泪交流,要么他冷冷地嘲讽她,用冷脸来逼迫她先道歉;要么赶上他的“猫一日”,他会安慰她,表示自己已经原谅了她,这么多年的感情他还是念的,还是拿她当自己最好的朋友。这都是她清醒时想到过的景象,而在她的梦里,还有些别的东西,那些东西让她醒来就为自己感到害臊。

  总而言之,无论是清醒时还是在梦中,都不是像现在这样。和过去二十年中的任何一次碰面一样,不像吵架冷战六个月的和好,而像是他只是去转角的小天使给她买了一个双球冰激凌,还是覆盆子和芒果味的。就好像,他只从她的生命中走开了半个小时,而不是半年的时间。他拿着冰激凌回来找她,塞给她纸巾,鄙视地说,别又滴在衣服上,送给您的好东西都被您给糟蹋尽了。

  她是该觉得这是好事吗?她只知道,现在喉咙干燥,说不出话,还真很想吃个冰激凌。

  “走走走,那边拐弯就一小天使。我请你。”

  比谁看得开是吧,她就不信还能输给他。

  “什么时候到的?现在住哪儿?”

  “今天早晨,阿泰内广场。”

  “那咱俩是邻居。”

  “废话,必须的啊。”

  “哟,这我得问问。”她用小勺一下一下地挖着那倒霉的冰激凌,“您说给我听听,什么叫必须的啊?”

  这次,她很想把话说下去。

  他听这一句狠问,眼神缩回去几寸,不再触及有她的区域。海潮退下,你就看得清沙滩上面的沟壑纵生,还有穿进去的尖物与贝壳。她马上就后悔了,悔得要掉下了眼泪。他是那么脆弱的一个人,她何必欺负他呢?冰激凌被小勺挖到底,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她手忙脚乱地将洞填平,希望自己从未挖过。

  最后,他缓过来了,语气故意很轻松:“住哪儿不是住。”

  你看,他依然是不会说下去的。她继续问吗,可她怎么敢。

  然后,她就在他看得见的地方,真把冰激凌滴裙子上了,绝对是不小心。

  “你怎么进我学校里面的?接待的大妈让您进来的?”

  “那哪能啊,这儿可没人认识我是谁。”汤毅凡眯眼扫描着她身上的衣服,确定不是他的资产,才没追究,只递过去几张面巾纸,“我说我探亲。”

  “哟,这我又得问问,谁是您的‘亲’啊?”

  她等着那个会让她很受用的答案。

  “我就指了一下图书馆里的那个姑娘,然后我给了她一个求助的眼神,人家就出来了,特配合,没拆穿我。”

  得,她等岔了,这混蛋。

  给我打个电话会死吗?用得着“亲”到别人头上去?她这次是真不爽了,没胃口再吃,拉长脸直接站起来就往外走。

  他这才急了,赶快跟上来,拉住她的胳膊:“怎么了?大冷天在外面站了三个小时,眼看要天黑了还不许我进去吗?”

  “那您三个小时一直盯着人家姑娘看,是吧?您还觉得人家学习特用功哪,嘿!”

  他捶胸顿足,对天发誓,绝对没有。她继续往死里瞪他,不说话。这时天黑了,两人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散步,她停了下来,抬头看他。旁边的白胡子流浪艺人抱着萨克斯风,吹的正是那首sealedwithakiss,以吻封缄。那一秒,她特别希望他低头吻她。如果真的不能说下去,那吻她就可以了。为了配合他,她甚至可以把眼睛闭上。

  嗯,就这么办。

  结果她刚把眼睛闭上零点零一毫米,就感觉到胳膊被他一拽,将她拽离了原处。

  那会儿她头脑一空,还以为他终于想起来了六个月前的仇,终于下手把她推到马路中间去喂汽车。那样的话,她会主动地死得很彻底,绝不留恋人间,然后在升天后先去找他母亲大人,磕头认错。可她还好好地活着,这厮只是把她推到内侧去了。

  一辆车将将蹭着他的衣袖,飞驰而过。

  睁眼,他神态特淡定,好像根本没看见她死皮赖脸的暗示。

  “您过马路能不能看看车?”

  [男人这种动物,你可不知道他们可以有多迟钝。]

  尴尬,尴尬,她气得想拿手里的包包抽他,但当然她没有抽。不是她不忍心,而是那样就暴露了她的沮丧。但后来她一路冷脸,他还是看出来了。这下汤少又摸不着头脑了,他眨巴着眼睛盯着她看,想摸一摸她,她却躲开了。他“哟”了一声,这回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他小心翼翼地保持三十厘米的距离跟着她,憋了一会儿终于憋不住了,问:“又怎么了?我不是怕您让车给撞了嘛?”

  “起开,别烦我!”

  “……不是,你让我死个明白啊。”

  “自己想。”

  “……那我还是不想了。不管怎么回事,算我错了还不成吗?”

  如果有人编一本女孩子最讨厌听到的话的集锦,那么“算我错了还不成吗”这句话绝对在其中,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如果汤毅凡在那个时候,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有她一半的迷惑,她也觉得不枉自己那若隐若现的、貌似的、好像以前也曾朦胧有过的、如今又死灰复燃的,单恋。但他是真的迟钝,真的,没有一星半点儿的迷惑,真是迟钝。

  在那之后,他每个月都飞来陪她两次,通常是周末。当然,若他有时间的话。赶上月底公司最忙的时候,人家是连电话也没时间打的。那次,刚好是五一劳动节,他们在5区里游玩,碰上一个卖铃兰的摊子,摆摊的老人笑眯眯地想要揽生意,这在巴黎是相当少见的。汤毅凡停下脚步的时候,她心就开始怦怦跳,真希望这老爷爷说出她想听的话。

  “先生,给这位小姐买束花吧。”

  然后她脱口而出预备好的话,还装模作样的呢。

  “您看错了,我可不是他女朋友哦!”

  话一脱口,她就知道自己窘到家了,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汤毅凡爆发出一阵大笑,事实上是没心没肺地嘲笑了她一整路,直到她到公寓。

  老天作证,她曾像一个陌生人般,卑微而甜蜜地单恋他,而他还是拿她当老伙计,绑在一起都不会出问题。换句话说,他能原谅她犯的任何错,却没有喜欢她,更别说是深到爱的地步了。“不爱都可惜”这句话,好像就是专门用来笑话她这种人的。

  她是觉得不爱都可惜啊,可人家那里,拿她当什么呢?

  她想找到一个容器,将自己好好地装进去,结果到头来这容器是只杯具,而且这杯具还不知道她为什么而生气。

  “您最近不对劲儿。”

  终于有一天,汤毅凡迟钝的神经在她持续地撩拨下发出了“嘣”的一声钝响。那上面堆积的灰尘,差点没呛她打一个喷嚏。

  “什么不对劲儿?”

  “以前你偶尔跟我生气,我总知道为什么。可现在你总跟我生气,我是一次也不明白了。”

  “……”

  “本来我以为是赶上您大姨妈了,后来又想大姨妈不能每个星期来一次啊,所以,难道是更年期?”

  他在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而生气的时候,就买吃的给她。

  那段时间,她几乎把巴黎都吃遍了。起初的时候,她觉得格外受用。她在这边吃,他在那边不错眼地盯着她看,直到确定她眉毛不皱了,嘴不噘了,脸不再拉长了,他才松了一口气。但随着次数越来越多,她也就渐渐地懂了,这不过是他次次想不明白之下,干脆放弃了努力的表现——如果喂她吃甜点就可以解决问题,那他干吗还要费脑子去思考答案呢?

  那天他们在卢浮宫旁边的那家angeling吃montblanc,褐色的栗子外皮中是柔软的奶油甜心。她很爱吃这个是没错的,但今天吃得格外不顺心,因为她得知,汤毅凡这厮背着她买了它送给了别人。当然她绝对不会透露自己的信息,来源于忠心耿耿的保姆安东尼,以及后者在她百般追问下仍没说出那个别人的名字。

  她想知道是谁,只有一个好方法,直接问他。

  汤毅凡倒脸不红心不跳:“干吗啊?又没少了您的,成天一捆一捆地吃。”他胆大包天到眯着眼打量她的身材,看吃胖了没,“非得吃独食嘛,小婉儿同学?我看你啊……”眼神落在她的胳膊上,挑剔地剥了她好几层皮:“……也该少吃点了。”

  易微婉惊得说不出话来。她没出息地也看自己的胳膊,一边拉袖子挡住,一边高声地辩解:“懂什么啊你!有胸的女孩子胳膊都会有点肉的!”

  这话说的,她自己不知是该悲还是该喜。

  悲的是,这厮立马摸杆往上爬,光明正大地盯着她的胸看了看;喜的是,这方面她还真没什么好自卑的。

  “男人。”她鄙夷地做了总结,片刻,心一横,“去找个女人吧,我看你是单身太久了。”

  他悠悠然地收了目光:“谁说不是呢。可问题是,我看上的,人家没看上我啊。”

  [别乱猜,别乱猜,乱猜害死人。]

  她不得不搅动奶油来掩饰手的颤抖:“是吗,谁啊?就是您拿montblanc讨好的那位?”

  他点头。

  看在上帝与魔鬼和所有天使妖怪的分上,这混蛋,竟然在她的面前,点头了。这头点得真叫一个郑重,好像他在宣布的是一种真爱,一个婚约。

  她两只耳朵嗡嗡直响,那声音从牙根漫延到整个面部神经,让她感到疼。如果他知道她此时的这种当胸一脚似的疼,不知道他还会不会这样,每天k.o.她。

  “长得漂亮吗?”

  他仔细地看她,她心里忐忑——自己的嘴唇颤抖吗,眼睛含泪吗,脸色苍白吗,被他发现了当胸一脚的疼痛了吗?绝对不能暴露,她发狠地让自己镇定,振作,然后她吃了满口的奶油。

  老天保佑,他认定她不会又突然发脾气,终于放下心来。

  他摇摇头,却露出一个幸福的笑。

  “清爽自然的最好,浓妆艳抹跟熊猫似的,谁受得了啊?”

  微婉听了这话,刚逼下去的眼泪唰地一下就涌了上来。上星期开始,学校里面有人叫她熊猫。虽不是当面,可背地里的嘲笑更叫她难受,尤其是完美的优等生虞雪。她几乎可以肯定,就是虞雪最先开始这样叫她的。可她活她自己的,又碍着谁了?

  她翻出对汤毅凡前女友们的记忆,像洗牌一样,一个一个地过。

  的确,他喜欢的都是清爽自然的女孩子,还有饱读诗书的才女。即便是演员名模,也都是玉女派的。这么多年,她居然从没注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