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看来,老板和老板娘就是她的恩人,一开始她还没想明白,渐渐的她也回过神来了,凌老板,也就是她那个负心汉的同学,或许就是当初那个隐晦提点她的神秘人,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觉得他声音耳熟的原因。
如果没有对方的提点,她稀里糊涂就被李衢山送上了火车,一个被抛弃又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女人,还有两个没有爸爸的孩子,过得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日子呢。
老板娘人也和气,给她那么高的工资还同意她年后把儿子女儿接过来,以后孩子们跟她一块在店里吃,每个月只要意思意思给五块钱的食宿费,比张红预期的少了太多太多。
她觉得老板和老板娘就是神话故事里活菩萨的化身,偷懒的念头压根就没在她脑子里出现过。
“我来搬就成了,那边还有几盘没卖完的脆肠和酱瓜,红姐你去收拾收拾,等会儿我给带去孤儿院。”
万多禄二话不说就接过那铁缸,朝后厨房走去,张红抢不过他,只能照他的说法那般去整理今天没卖完的卤味。
一口香卤味店的生意能这么红火,也离不开店里用料讲究,所有卤味都保证是当日生产,确保新鲜的这个卖点。
猪肉是从闫家猪肉铺买来的上好猪肉,大块大块的猪肉运到店里的时候从来都是不避开人的,晚上店铺关门,所有卖不出去的卤味也全都打包好,送去市里那家孤儿院。
这年头的人不一定讲究这个,可是光看这卤味店的做法,就觉得这是一个可靠的,有爱心的人家开的店,老买主更加认可他们,新顾客也愿意来店里尝试,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张红在打包卤味的时候留了半叠脆肠和半叠小菜,加上刚刚她在后厨炖的一碗热腾腾的白菜粉条,就是她和万多禄两人的晚饭,今天老板和老板娘不来店里吃,不用留太多的菜下来,不然吃不完。
“骑自行车小心点,我给你烫壶酒,晚上喝暖胃。”
现在天气渐渐冷起来了,他们住的是楼房,不能烧炕,用煤炉也是小心翼翼的,睡觉前喝两杯烧酒能暖身活血。
“好嘞,谢谢你啊红姐。”
万多禄朝着站在店门外的女人笑了笑,感叹对方真是一个细心又体贴的好女子,真不知道对方那个丈夫眼睛是有多瞎,这么好的女人不要,连两个孩子都丢下了。
他庆幸自己的二姐夫不是这样没良心的人,即便考上了大学依旧把乡下的妻子儿女接到了市里来。
其实张红长得不算难看,五官甚至可以说是秀气的,要不然李衢山当年也不会看上她,只不过嫁人后,终日在地里操劳,那过于粗黑的皮肤掩盖了那点姿色,加上住在乡下,没有打扮的习惯,家里有点钱都紧着丈夫和孩子,终日穿着丈夫的衣裳改做的衣服,连那出挑的身段都给压下了。
张红生过两个孩子,身材相较于年轻姑娘跟丰腴了些,又因为常年干活的缘故,腰身并不臃肿,现在她每天待在店里也不用出门,皮肤略微白了一些,加上眉眼间的忧愁不见了,相较于刚出现在江师大的那个农村妇人,漂亮了不止一筹。
在她身上能看到华国乡村姑娘的所有美德,淳朴、善良、踏实、知恩图报,如果她没遇到李衢山这样的男人,或许在她的家乡,她依旧能过着平凡却温馨的小日子,和自己的丈夫和和美美,教养自己的孩子。
万多禄感叹了一番命运对张红的不公,想到自己现在还是个光棍,又一声讪笑。
不过他觉得未来的日子是充满希望的,他现在每个月三十的工资,除了偶尔给娇娇甜甜他们买点零嘴,每个月他起码能攒下二十五,到时候他替三个哥哥多还一部分,这欠债马上就能还清了。
至于红姐,她能接两个孩子来身边,供他们读书,将来的日子一定也是红红火火的。如果有那个缘分,遇到一个不在意她结过婚,带着孩子的男人,就红姐这品性,日子保准也差不了。
万多禄卖力地瞪着自行车,踩着夕阳朝孤儿院骑去。
冬天虽冷,可是想着未来的日子,似乎心里头暖洋洋的。
第61章好吃(捉虫)
万金枝和凌国栋这些日子有点忙,原本开卤味店之前他们也没想过生意会这么火爆,尤其是临近年关的时候,时不时就有大老远跑来店里买卤味的,一买就是十几斤,跟屯年货似得。
在家人的集思广益之下,店铺也与时俱进,推出了一些烧腊,保存的时间更长,还有专配烧鸭和叉烧的酱汁,有酸甜口的,也有甜辣,麻辣味的,解腻又好吃,尤其是凌甜研发的那个酸梅酱,一经推出,店里烧腊的销量增了好几截,每日光是搭配的酱料就能卖出一小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