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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再爬七楼也值啊

  进入忘忧居,墨梨突然有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感,这种熟悉感非常奇怪,因为根本就不知道哪儿熟悉,仿佛熟悉的只是一股气息。

  上次来参加上元节夜宴,墨梨多少有些紧张,另外因为房屋忧居为迎接新帝、妃嫔和文武百官而进行了临时的装饰,使风格更适合皇家的审美,改头换面后基本就看不出原来的风格了,再加上第一次出门的新鲜感,所以当时墨梨一点儿都没有出现这样的熟悉感。

  墨梨跟着爹娘哥哥们呼哧呼哧地爬了七层楼梯,汗都出来了,扶着楼梯喘着气缓神儿。

  “哎,你是怎么订的包厢?不知道闺女身子弱吗?还订个这么高的?”林悯心疼地扶着墨梨,对墨争吹胡子瞪眼。

  墨争特别好脾气地嘿嘿傻笑着,“我……这层的房间大,里面可以放两到四张桌,还有休息的地方和独立的净室,对了,还说是这个月订七层的豪华包厢,可以附送不羡仙魁首的表演。一边听着小曲儿一边吃饭多美~而且那可是魁首啊,据说在不羡仙里重金都难求一见……”

  “好你个老不死的,原来是惦记着不羡仙的魁首!说!你到底偷偷去过多少次!在那儿败了多少银子?!”林悯听了怒不可遏,当着引路小二的面儿,在楼道里就对墨争又打又拧,“带闺女出来吃饭,还要看不羡仙魁首的表演!老不正经的!”

  墨争是个要面儿的,顿时涨红了脸,可还是不敢跟林悯耍横,连跑都不敢跑,就乖乖地任由林悯边打边拧边骂,小声地说:“夫人,夫人,在外面呢,给我留点儿面子!”

  “夫人,啊~”

  “好疼啊~”

  “夫人,我错了!”

  ……

  墨玉没有帮着母亲打,就已经算是很孝顺了,墨允不好管,平姨娘也只能劝着林悯,说些莫气坏了身子的话,但她那温温柔柔的声音,哪里敌得过林悯的女高音,几乎就只能看到她的嘴在动。

  唉……

  只能自己出马了,墨梨想。

  墨梨直接上前抱住了林悯,撒娇地喊了一声:“娘~”

  还真是挺管用,林悯立马从一头暴躁的母狮子变成了温驯的小兔子。

  “哎呦呦,我的阿梨,吓坏你了吧!对不起啊,对不起啊!”林悯不发飙的时候,看起来还挺贤良端庄的,“都怪你爹,订了个这么高的包厢,我是一天不盯着他,一件事不盯着他,他就得犯错。我们先进去歇歇,点点菜,看看你都想吃什么!”

  林悯扶着墨梨,在小二的带领下,来到一间叫“般若”(注1)的房间。门一打开,墨梨便感觉眼前一亮。

  以玄青色为主色调的装饰,并没有显得暗沉老旧,反而有种幽幽的古韵,摆设也不繁复,简简单单的,大多都是实用之物,很少有装饰性的器物,却是每一样都经过了精挑细选,外加精心布置,一盆花一盏灯都摆放得恰到好处,墙上挂着的一幅书法《心经》和一幅山水画是画龙点睛。

  最诡异的,是再次扑面而来的熟悉感。

  房间很大,是个套间。

  外间划分成了几个区域,一进门,是会客区,靠窗摆了两张大桌子,但看空间,确实可以放得下四张桌子。窗子很大,视野极是开阔,凭窗便可以看到熙攘热闹的承天大道,和远处的纯王府,以及半个唐城。

  右手边是一个表演区,地台上的案几上放着一只香炉,却并没有燃着香。

  左手边的大屏风后,是里间,休息区,正中罗汉床的两侧各有一扇小门,一边是溷藩,一边是净室(注2),吃完饭,还可以洗个澡,睡一觉,想得可真是周到。

  墨梨看着这个包厢,顿时觉得爬七层楼还是挺值得的。

  一家人坐下来,边歇着边点菜。

  会客区每张桌子上都摆着点心蜜饯干果,居然还有水果,并不是时令的,不知道那个没有大棚的年代,是怎么保存下来的,应该不便宜。

  墨梨的陪嫁里面就有很多水果,但大部分都让她赏了人,那时刚来这个世界没多久,水果并不感觉稀罕,住上了一个多月,就觉出它的可贵之处了。

  小二麻利地给每个人都倒上了……温水,居然家里每个人都陪着墨梨喝温水,墨梨捧着微烫冒着热气的水,眼睛里也有些氤氲。

  虽然立春时在牡丹亭请客,叫过忘忧居的外卖,但那只是立春宴,墨梨并没有吃过忘忧居的特色菜,也点不出个子午寅卯来。

  墨争看女儿纠结,就大手一挥让小二把忘忧居最有名的特色菜和招牌菜都上两份,摆两桌,一桌家里人吃,一桌给顾小洲和侍卫们吃,顾小洲再三推却,但在墨争的盛情之下,墨梨说了一句“顾先生就不要推却了,家宴而已。”后,便带着六个侍卫安静地坐了下来。

  茫茫崴了脚,就算是墨妄诊治的,也不太严重,却也还是需要静养,墨梨就让她跟顾小洲及侍卫们坐在一张桌子上。

  等着上菜时,一家人又聊了起来,话题中心当然还是墨梨和纯王,墨梨一一答着,偶尔也问问家里的情况,中间趁着更衣(注3)的间隙,把顾小洲拉到一边问他那个暗卫还有没有跟着,要不要请进来吃饭,或者另安排一个包间给她,顾小洲却道不用,说她没准儿在哪个屋顶的犄角旮旯里猫着。

  墨梨听着好笑,却没有多说。

  大概暗卫是有规矩的吧,不让随便露脸。

  正想着,包厢的门开了,大家都自然地朝门口望去,停下了说话,以为是小二送菜过来,墨争还招呼大家起身到桌子那边坐,门口却出现了一个男子。

  一屋子的人顿时都看呆了。

  那个男子应该还不到二十,长身玉立,白衣飘飘,仙子一般。看起来应该跟纯王差不多高,却比纯王瘦,便显得纤弱了许多。小脸长颈,皮肤比纯王还要白,但看起来是有点儿不健康的白。五官长得也似天外飞仙,只是有些阴柔,若是着女装,便是个绝世美人。

  那男子略显羞涩,双瞳剪水,流波盈盈的一双乌黑大眼里有些慌乱,微低着头走进了包厢,后面跟着一个小童,抱着一把古琴。

  小二走在最后,一进门便堆了职业微笑,介绍道:“墨公爷,这是步轻扬,不羡仙里新来的小倌(注4)儿,十七岁,虽然年纪有点儿大了,但抵不住皮相好,又弹得一手的好琴,不羡仙又要大赚一笔了。”还忍不住评论了一番,“步相公在不羡仙,那可是千金难求一见的,吉妈妈居然舍得放他过来。您可是来着了!”

  那小二说得眉飞色舞,林悯却皱了眉头,有些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