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喜乐想着自己这几日没有等到燕绾。

  心中非但没有担忧,反而是松了一口气。

  留在她记忆深处的燕绾,是个很喜欢热闹的小姑娘,平日里除了最黏着她的兄长,做的最多的就是邀几位闺中密友,一起说笑玩闹。

  然而燕绾的朋友不算多,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几个。

  而且自喜乐从燕府离开之后,就再没见过燕绾出门找人玩闹了,她也没有把人带回家后。

  通常都是满身檀香,捏着佛珠轻轻拨动的模样,像极了佛前断绝七情六欲的僧侣。

  最近出现的应该都是很好的消息才对。

  喜乐低头看着燕绾往她手上抹药膏,心中升起淡淡的愉悦。

  姑娘终于能从旧日往事中挣脱,踏出了困她良久的锦官城。

  虽说后来又回来了,但那是游子归乡,与昔日的情景不能同日而语。

  “怎么这么不知道爱惜自己呀!”

  少女脱口而出的话,让喜乐愣了半晌。

  最不懂得爱惜自己的人,分明是燕绾才对,也不知道她是抱着怎样的心情,说出这番话的。

  喜乐摇了下头,担心燕绾继续误会下去,便给她解释着。

  “您瞧着我身上的衣服不显眼,粗衣麻布值不了几个钱,可这都是做事时,怕弄脏好衣服,才临时穿着过渡用的,我平时穿的衣服是比不上姑娘您的衣裳,但同您身边的丫鬟比,也是相差无几的。”

  燕绾却是不大相信她的。

  “好吧,衣裳的事情,我算是信了你的解释,可你的手又该怎么说呢?”

  她刚才给喜乐抹药膏的时候,已经仔细感受过了。

  喜乐的手背肿了好大一块,青青紫紫的,看上去就极为吓人,偏偏她的指尖又裂开了一道道细小的口子,伤口边缘的皮肤硬邦邦的,摸上去都能感觉有些许的刺疼。

  喜乐把缩回衣袖的手又给伸了出来。

  抹了药膏的手,看上去油光发亮,和之前相比,似乎也没能好多少。

  “您要是因为这个说我不爱惜自己,其实也还有点道理的。”喜乐动了动手指,说:“年前有几日天气格外晴朗,我就像趁着好天气,将柜子里的衣裳被褥都拿出洗一洗。”

  “衣裳被褥全都浸泡在水里后,我才发现东西有些多,一天恐怕是洗不完的。”

  她又不打算出门雇人,便自己手洗了一院子的衣裳被褥。

  冬日井水是彻骨的寒凉。

  喜乐一开始还会烧些热水,等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后,她才觉得烧热水不仅麻烦,还很是耽误时间,就只用井中的冷水了。

  “是我当时考虑的不够周全,等衣裳全部洗晚后,我的手也被冻的没有知觉了。”喜乐说到这里,又叹了口气。

  她不聪明的地方何止是洗衣服,后面做的事情也算不上聪明。

  她说:“因为手太冷,所以我回房就点上了火炉,冷暖交织之下,隔天醒来我的手就通红一片,已经有了冻疮的迹象,然后就变成您现在看到的这样子。”

  听上去是有些凑巧。

  燕绾顿了下,说:“我刚叫她拿的是能治疗你受伤皴裂的,如果是冻疮的话,那得换成其他的药膏才行。”

  然而她这里的药膏,都是大和尚特地配给她用的。

  还真没有能治疗冻疮的。

  毕竟燕绾自小娇生惯养着,她还真的不大可能染上冻疮。

  “治疗冻疮的药膏,我那里还有一些,要给您拿过来么?”

  玉棋送来了药,也没有急着离开。

  听到燕绾和喜乐的对话后,她略作沉吟,便接上了话头。

  燕绾自然是让她去拿过来的,可喜乐却是连连摆手拒绝。

  “可别让她再忙活了,我的手有什么问题,我自己是清楚的。”喜乐按着自己肿胀起来的手背,对燕绾说:“您瞧着它现在的样子,看上去是挺可怕的。”

  “但我实际上不疼不痒的,它也只是看上去可怕而已,姑娘真不用太过在意这个!”

  燕绾也没能得过冻疮。

  听到这话,半信半疑。

  玉棋瞥了喜乐一眼,扭头对上了燕绾半是疑惑的眼神。

  她停了一下,道:“有些人的体质确实是这样的,就算得了冻疮也是不疼不痒的。”

  但那只是有些人而已。

  世上最多的还是大多数的普通人。

  她们得了冻疮后,天气冷的时候会觉得疼,天气暖和起来后又会觉得痒,疼的时候疼到骨子里,痒的时候更是恨不得连整只手都给剁了。

  至于喜乐是大多数人,还是有些人,玉棋也是不清楚的。

  那一边的喜乐为了能让燕绾跳过冻疮的话题,便主动和她说起了平安。

  “姑娘,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您!”

  她兴冲冲的对燕绾说:“我哥哥回来了。”

  哥哥?

  她的哥哥,名字应该是叫做——平安。

  在很久之前,燕夫人在挑选下人的时候,留下了一对兄妹,年长的哥哥被送到燕府二少爷燕重锦的院子里,成了燕重锦的贴身小厮,年幼的妹妹则成了燕绾的贴身侍女。

  这对兄妹原本的名字很普通。

  普通的像是一个代指,而非是名字。

  哥哥的名字叫大郎,妹妹的名字就叫小妹。

  然而他们得到了燕夫人的赐名,哥哥的名字变成了平安,妹妹的名字成了喜乐。

  他们俩的名字就是燕夫人对自己一对儿女的最大盼望。

  她希望她的儿子能够平平安安,也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欢喜快乐,不会为人世间的杂乱无章而难过。

  只可惜到后来,无论是平安,还是喜乐,谁都没有被留下。

  燕绾在喜乐的欣喜之下,想起了那个叫做平安的小厮。

  和燕绾这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娇娇女不一样,燕重锦身边的小厮需要会的东西很多。

  当然,这两者也没什么可比性的。

  平安他会凫水。

  如果那时他在的话,根本就不必燕重锦下水,他就能救下燕绾的。

  但他不在。

  他得了燕绾的吩咐,去河边的点心铺子买云片糕去了。

  所以等燕绾从生死关踏出来时,才会从自家爹娘口中得知,平安被他们卖给了人牙子。

  那种过路的人牙子,天南海北的走,平安大约是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

  原本他们还想要将燕绾院子里的丫鬟也全都卖掉的。

  事实上,他们确实已经卖掉了一部分。

  而且卖掉的那些人,大多都是一直跟着燕绾身后的。

  只有喜乐幸免于难。

  看在她兄长的面子上,又有着从前的交情,燕绾从燕老爷和燕夫人手上保下了喜乐。

  虽然没有把喜乐给卖掉,但她也确实是不能继续留在燕府了。

  所以燕绾拿了自己的贴己银子给喜乐,又给了她一个铺子,让她能有个容身之所的同时,也能有一个养家糊口的谋身手段。

  燕绾看向喜乐,面上的神情有些僵硬。

  微微弯起嘴角:“是平安回来了吗?那确实是一件喜事了。”

  喜乐本是想要一鼓作气的将她知道的喜事,全都说给燕绾听。

  可看了燕绾此时的表情后,她心里忽然一个咯噔。

  在往事未明的时候,她认定的那些喜事在燕绾眼中或许是彻头彻尾的坏事才对。

  她收敛了自己的高兴,正要说些什么,余光忽然瞥见了走过来的白果。

  白果对喜乐的映像很深。

  原本她是不想要打扰燕绾与喜乐的主仆情深,但谢忱派人送来的信,她也不能不送的。

  “姑娘,这里有您的信。”

  虽说喜乐从前也是在燕绾身边侍候着的,但她现在毕竟是自由身,谁知道她听多了事情后,会不会往外说呢!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亦是不可无的。

  白果没有说信是谁送来的,但能给燕绾写信的人,也就那么几个的。

  燕绾接过了她手中的信,没有急着去看,反手将信扣在了膝盖上。

  她看向喜乐,迟疑的问道:“平安他现在如何呢?”

  当初让平安去买云片糕的人是她,连累兄长不得不跳河救人的也是她,原本不该将错误都推到平安身上,让他来承受这份恶果的。

  是燕老爷和燕夫人不愿意怪罪死里逃生的女儿,才迁怒于平安的。

  “他看上去……很好!”

  平安确实过得是很不错的。

  明明才二十出头,小时候看着也不是很健硕的一个人,如今站直了身子都已经有房门那么高,他每次来看喜乐的时候,都得弯腰才能从后门进来,不然就会直直的撞到门梁上去。

  喜乐奇怪的停顿了下,才接着往下说。

  “我哥他现在长得特别高,高高壮壮的往街上一站,就跟镖局里的大胡子镖师似的。我跟他打听过了,老爷和夫人只是嘴上说的厉害,其实心是很软的。”

  “我哥离开燕府后,就成了……别人的侍卫,每天都有肉吃,他过得比我还要好,姑娘您其实不用再担心他的。”

  虽然燕绾从前没有说过,但喜乐是明白她的。

  从前她想要劝说燕绾,说出来的话却十分空泛。

  如今平安都已经能出现在燕绾的面前,那她自然是要让燕绾别再为陈年往事而忧心了。

  燕绾只是顿了下,并没有露出放松的表情。

  她分不清喜乐话中的停顿,是因为震惊于平安的变化之大,还是在编造着能让她宽心的话。

  于是她只是浅笑着:“那可真是太好了。”

  熟悉燕绾的人都知道,她此刻脸上的笑容有多敷衍。

  却没有人对此露出异样的表情来。

  喜乐在夕阳落下山的时候,提出了告辞。

  她谢绝了燕绾的好意,没有让人送她离开,而是选择独自回家去。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不记得别人的相貌。

  倘若让燕绾身边的人,在她家中看到了她的哥哥,有些事情就会很不好说的。

  然而当她从燕府走出一段距离后,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呼喊。

  她回头看去,看见奔着她跑来的白果。

  一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代替了她在燕绾身边的身份的人。

  喜乐想,她应该是不喜欢这个人的。

  或许直接扭头就走,才更为恰当些。

  然而她最后还是停下来等着白果了。

  她不是忽然又开始喜欢白果,而是担心这家伙会到燕绾面前告状,坏了她在燕绾面前的形象,那就不好了。

  喜乐是很在乎燕绾的。

  “我知道你,不过你不跟在姑娘身边,怎么忽然过来找我了?”

  白果喘了几声粗气。

  说出来的话,却与喜乐的问题毫不相干。

  她说:“我从前是姑娘院子里的洒扫丫鬟,本来是应该跟着翠屏姐姐她们一起,被送到外地的别庄去,但因为姑娘出事的时候,我恰好因为风寒的缘故,连房门都没能走出一步。所以我最后还是留在了府中。”

  只是留在了府中,而非是留在燕绾的院中。

  “我从姑娘院子里的洒扫丫鬟,变成了客院那边的洒扫丫鬟,我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会在客院那边待着的。”

  “结果程焕少爷来了。”

  白果有意无意的将话说的格外暧昧。

  她悄悄的打量着喜乐的表情,毫不意外的发现了对方脸上的嫌弃。

  心中的某些猜测好像又多了一星半点的线索。

  她接着往下说:“那天我在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程焕少爷,恰好让姑娘看见了,是我当时手上流的血太多,让姑娘的怜惜多了几分,所以她将我换到了她的院子里。”

  果然这样才是正常的。

  喜乐可不觉得程焕少爷会看上白果这样的小丫鬟。

  她心里才松了一口气,就听见白果又问她。

  “你有没有觉得程焕少爷很像一个人?”

  “姑娘总说过去的时间太久,她已经记不得重锦少爷的模样了,可我看着程焕少爷的时候,就仿佛看到了过去的重锦少爷,甚至有时还会觉得重锦少爷若是长大了,大概也就是程焕少爷这样的吧!”

  白果站在喜乐的对面,明明没有说什么过分的话,但落在喜乐的眼中,已经是和妖魔鬼怪一般。

  她还在继续说着:“我忘了,你应该没有见过程焕少爷的。”

  “你可以去见见他,他和重锦少爷真的很像。”

  虽然姑娘否定了她的猜想,但她仍然保持着从前的怀疑。

  姑娘对喜乐那般好,她应该是会为姑娘着想。

  倘若喜乐见过了程焕,肯定是会和她一个想法的。

  白果是如此坚定的相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