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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章

  续前进,一直走到斯德克。可是,他已经答应那个老妇人要去完成一项棘手的任务。他知道,如果硬闯,他也能从篱笆里钻进去。但他不想这么做。冒冒失失地闯进某个退休的怪人家里这怪人居然在乡村还把大门紧锁跟他们讲述这个荒唐的故事,说某个歇斯底里的母亲眼泪汪汪,就因为她那白痴儿子收工晚了半个小时!别人肯定会把他当成一个十足的傻瓜。可是,照目前的情形,他显然不得不进去,而带着行李是不可能钻篱笆的,于是他就把包拿下来,从大门上面扔了进去。刚一扔完,他又发现其实自己还没有完全拿定主意现在,哪怕只是为了拿回他的行李,他也必须闯进花园里去了。他很生那个女人的气,也生自己的气,但他还是趴下来,四肢着地,开始往篱笆里爬。

  钻篱笆比他原来想的还要麻烦,几分钟后,他在篱笆内黑黢黢的潮湿地面上站起身,浑身被芒刺和荆棘扎得火辣辣地痛。他捡起行李,摸索着朝大门走去,这才开始第一次仔细打量周围的环境。车道比树底下要亮一些,他很容易就看到一座很大的石头房子,跟他之间隔着一大片疏于管理、杂草丛生的草坪。车道在他前面一点的地方分成两条右边一条蜿蜒通向前门,左边一条径直往前,显然是通向房子的后面。他注意到这条小路上布满一道道深深的车辙现在里面汪着积水似乎有沉重的货车在上面开过。另一条路上则覆盖着厚厚的青苔。他顺着这条路朝房子走去。房子本身没有透出灯光:有的窗户安着百叶窗,有的既没有百叶窗也没有窗帘,就那么空洞洞地敞着,而所有的窗户都毫无生气、毫无热情。唯一显示有人居住的,是房子后面冒出一股青烟,烟很浓,不像是居家厨房,而像是工厂的烟囱,或至少是洗衣房。显然,莱斯宅第这种地方,是绝对不可能邀请一个陌生人留宿的,兰塞姆已经浪费了一些时间在这里探险,如果不是他倒霉地答应了那个老妇人,他肯定就转身离开了。

  他走上通向深深的门廊的三级台阶,按响了门铃,等待着。过了一会儿,他又按门铃,然后在横贯门廊一侧的木头长凳上坐了下来。他坐了很长时间,虽然夜色柔和,星光灿烂,但他脸上的汗已被吹干,肩头隐隐感觉到一丝凉意。他已经非常疲倦了,也许是因为太累,他没有站起来第三次去按门铃,此外还有花园里令人舒心的寂静,夏夜天空的美丽,以及附近某个地方不时传来的一只猫头鹰的叫声,似乎更加强调了周围的一片静谧。渐渐地,他已经感到有点昏昏欲睡了。突然,他猛地警醒过来。他听见一种奇怪的动静一种忙乱的、闹哄哄的声音,使他模模糊糊地想起球场上的争夺。他站起身。现在这声音已经毫无疑问了。有几个穿靴子的人在打斗、摔跤,或进行某种比赛。同时他们还在叫喊。他听不清喊的是什么,只听见几个狂怒的、气喘吁吁的男人发出单音节的吼叫。兰塞姆不是一个喜欢猎奇的人,但他已经决定自己应该调查一下事情的原委。就在这时,传来一声高亢得多的喊叫,这次他听清了,“放开我。放开我”,一秒钟后,“我不进去。让我回家。”

  兰塞姆扔掉行李,跳下门廊的台阶,拖着僵硬酸痛的双腿,尽快地往房子后面奔去。那条布满车辙和水洼的小路通向一个院子般的地方,但院子周围的附属建筑多得有点不正常。他似乎瞥见一个高高的烟囱,一道透出火光的矮门,还有一个圆乎乎的庞然大物,在星空的衬托下黑压压的,他认为是一座小型气象台的圆顶。接着,所有这些都从他脑海中消失了,因为三个扭打成一团的男人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差点儿跟他们撞了个正着。兰塞姆只看了一眼,就确信中间的那个正是老妇人的儿子哈利,他正在拼命挣扎,而另外两人揪住他不放。兰塞姆很想理直气壮地大声质问,“你们干吗欺负这个男孩?”可是话一出口,却变成了“喂!我说!……”而且底气明显不足。

  扭成一团的三个人立刻分开了,男孩哭哭啼啼。“我想问一句,”另外两人中又高又壮的那个说,“你是什么人,跑到这里来做什么?”他声音里带有的那些特征,正是兰塞姆很遗憾地欠缺的。

  “我是出来旅行的,”兰塞姆说,“我答应了一位可怜的女人”

  “妈的,什么可怜的女人,”对方说,“你是怎么进来的?”

  “钻篱笆,”兰塞姆说,他觉得有些恼火,这倒使他的底气足了一点,“我不知道你们在对这个男孩做什么,但是”

  “我们应该在这地方养一条狗。”那个壮汉不理睬兰塞姆,对他的同伴说。

  “如果不是你坚持要拿鞑靼人来做实验的话,我们倒是应该养狗。”一直没有说话的那个男人说。他和另外那个差不多高,但身形较瘦,而且看上去比那一个年轻。兰塞姆觉得他的声音听着有点耳熟。

  兰塞姆重新开口说道,“是这样的,我不知道你们在对这个男孩做什么,但是你们早就应该打发他回家了。我丝毫不想干涉你们的私事,但是”

  “你是谁?”壮汉吼道。

  “如果你问我的名字,我叫兰塞姆。我”

  “啊呀,”较瘦的那个人说,“该不是原来在维登肖的那个兰塞姆吧?”

  “我在维登肖上过学。”兰塞姆说。

  “你一说话,我就觉得好像认识你,”较瘦的那个人说,“我是狄凡。你不记得我了吗?”

  “当然记得。我应该记得!”兰塞姆说。两人握手,带着这类见面时惯有的做作的热情。实际上,在兰塞姆的记忆里,他上学的时候一直对狄凡没有好感。

  “真感人,是不是?”狄凡说,“在斯德克和纳德比的荒郊野外竟然邂逅故友。这种时候,我们难免喉头哽咽,想起星期天傍晚的教堂。或许,你还不认识韦斯顿吧?”狄凡指着他那位身材粗壮、声音宏亮的同伴。“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韦斯顿,”他又补充道,“你知道的。伟大的物理学家。早饭用爱因斯坦抹面包,喝一杯薛定谔[1]的血浆。韦斯顿,请允许我介绍我的老校友兰塞姆。埃尔温兰塞姆博士。大名鼎鼎的兰塞姆,你知道的。伟大的语文学家。早饭用耶斯佩森[2]抹面包,喝一杯”

  “我不懂这些玩意儿。”韦斯顿说,他仍然揪住倒霉的哈利的衣领不放。“如果你指望我说我很高兴看到这位擅自闯进我花园的人,你注定要失望了。我才不关心他以前上过哪所学校,现在又把应该用来做研究的钱,花在哪一门不科学的荒唐学问上。我只想知道他跑到这里来做什么,然后我就再也不想看见他了。”

  “别犯傻了,韦斯顿,”狄凡用比较严肃的声音说,“他的意外闯入正合时宜。兰塞姆,你千万别在意韦斯顿的坏脾气。他粗鲁的外表下面藏着一副仁慈的心肠呢。你肯定愿意进来吃点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