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奇幻 > 3.黑暗之劫

第71 章

  其实一直都很怀念和皮尔森的那些悠长的漫步(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他抛开皮尔森时,真是痛苦不堪。他看见自己在十多岁的时候,费力地读那些无聊的成人小说,喝啤酒,其实那时真正喜欢的是约翰巴肯[5]和姜汁汽水。他花了大把的时间去学习每个吸引他的圈子的暗语,没完没了地花精力学习那些他其实觉得很无聊的事情,以及那些他不懂的知识,几乎大义灭亲般地抛下了每一个他真正喜欢的事物和人,可悲地努力假装他真正会喜欢上“铁腕”、“进步派”或者“研究院”这一切他都想了起来,让他心碎。他什么时候做过他想做的事?什么时候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玩过?甚至什么时候按自己的口味吃喝过?他的生活如此平淡枯燥,让他顾影自怜。

  要是在平时,他马上就会想到并且会立即接受,这枯燥而一无所获的一生,就该责怪不由他所控制的时运,以此自解。该怪的是“这套体系”或者父母给他的“不良基因”,或者是这个时代太古怪。现在,这套理由他一点也没有想。他所谓的“科学”观点,自己也从来没有全身心地信奉过。那只不过是他脑中的思想,是他示人的形象的一部分,可现在这个示人的形象也土崩瓦解了。他无须思考就知道得清清楚楚,选中了浮光掠影、一无所得的生活,没有任何其他原因,正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

  他突然生出一个莫名其妙的念头。此事也就是他的死对珍是件好事。他一生中四次有外人闯人他的生活,他们不是来自他这个枯燥窒息的环境,包括很久之前的梅特儿,中学里的皮尔森,大学时代的丹尼斯顿,最后是珍。梅特儿已经被他打败了,他成了那个得奖学金,谈笑有鸿儒的聪明弟弟。他们其实是孪生姐弟,可是只在童年的短短几年中,梅特儿还算是个姐姐,那之后一直到现在,她反倒更像个小妹妹。马克已经把她完全变成了自己的卫星:马克在职场沉浮,对梅特儿详细讲述他加入的那些圈子,看着梅特儿瞪大疑惑的眼睛,说些孩子气的话,乃是他工作真正的快乐之源。但是正是因为如此,梅特儿已经不再会反思想到,除了这种枯燥窒息的气氛,还有别的生活。这朵鲜花本来安全地生长在庸人之间,现在连自己也变成了庸人。皮尔森和丹尼斯顿被他踢开了。现在他第一次明白,他内心本来打算对珍做什么。如果他一帆风顺,如果他真的实现了抱负,珍就只能被金屋藏娇了深居简出,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这个貌似天仙的女人是谁,又为什么她一言九鼎。啊……现在这样对珍更好。在马克现在看来,珍在内心似乎有充满欢乐的深邃水井和丰美草地,有清新的河流,销魂的欢乐花园,他自己无法进入,却可以毁了这一切。珍是和他不同的人就像皮尔森,像丹尼斯顿,像丁波夫妇他们都会自得其乐。珍和他不一样。能摆脱他,对珍是件好事。

  此时,监房的门锁传来转动钥匙开门的声音,刹那间这些思绪烟消云散;对于死的自然恐惧卷土重来,让他喉咙发干。他勉强站了起来,背靠着离大门最远的墙边,瞪大了眼睛,似乎他只要盯着来人不转眼珠,就能躲过绞刑。

  进来的却不是警察,而是一个身穿灰衣的人,当他迎着灯光盯着马克时,夹鼻眼镜反光得模糊一片,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睛。马克马上就认出了他,知道自己身在伯百利。不过让马克眼睛睁得更大,甚至吃惊地忘记了害怕的原因并不是这个发现。那是因为此人的面容起了变化毋宁说是在马克眼中起了变化。一方面来说,弗洛斯特教授依然一如往昔尖胡子,洁白无暇的前额,有棱有角的面容,还有明朗却冰冷的笑容。但让马克困惑的是,他过去怎么就没看出此人某些异常明显的特点,在他身边,换了任何小孩都会畏畏缩缩,任何狗都会退到角落里,狗毛倒竖,龇牙咧嘴。就算是死亡也没这一点吓人:仅仅六个小时以前,他还多少对此人有所信任,甚至觉得有他陪伴不孤单呢。

  【注释】

  [1]卡马罗杜南(Caalodunu)是伦敦在罗马时代的古名。卡里昂(Kaerleon),格拉斯顿伯里(Glastonbury),都是当时的小城,分别在纽普特和索莫塞。译注

  [2]德鲁伊(Druid)这个单词的原意是“熟悉橡树的人”,在历史上,他是凯尔特民族的神职人员,主要特点是在森林里居住,擅长运用草药进行医疗,是将整个荒原都当作自己家园的隐士,他们用自己的特殊力量保护大自然并且让整个世界获得平衡。译注

  [3]在古老的梅林传说中,国王的城堡屡次坍塌,因此国王的魔法师建议找一位并非为人所生的婴儿,杀死他,以其血泼于泥土上,可保城堡不坍塌,因此他们找来了当时还是个婴儿的梅林。译注

  [4]莱普顿(Repton),英国德比郡一地名。译注

  [5]约翰巴肯(JohnBuchan,18751940),苏格兰外交官、律师、记者、学者、诗人、小说家,以写冒险小说闻名,最著名的作品是小说《三十九级台阶》。译注

  12

  风雨之夜

  “好了,这里没人。”丁波说。

  “他刚才还在这里呢。”丹尼斯顿说。

  “你肯定你真的看到了有人?”丁波说。

  “我觉得我看到了,”丹尼斯顿说,“我吃不准。”

  “要是真的有人,他一定就在旁边。”丁波说。

  “要不要招呼他一下?”丹尼斯顿建议。

  “嘘!听!”珍说。他们安静了一会。

  “还是那头老驴,”丁波又说,“走到顶上去了。”

  又是一阵沉默。

  “看来他是大肆浪费了一堆火柴啊,”丹尼斯顿借着火光看着被人踩过的地面,“一个流浪汉本来应该……”

  “另一方面来说,”丁波说,“我也不觉得梅林从公元五世纪开始身上就一直带着一包火柴。”

  “可我们该怎么办?”珍说。

  “要是我们就这样空手回去,我可不想听迈克菲的怪话。他马上就会指出我们本来应该遵从的另一套方案。”丹尼斯顿笑着说。

  “现在雨停了,我们还是回到车里,继续找你的那扇白门吧,你在看什么,丹尼斯顿?”丁波说。

  “我在看泥地。”丹尼斯顿说着,从火堆边走开几步,走向他们从土坎上下来的那条小径。他停下来,用电筒照了照。突然站直了身子,“快看!这里来过好几个人。别动,别在上头走,把这些印子都弄乱了。看,你看到了吗,先生?”

  “这不是你自己的脚印吗?”丁波说。

  “有些脚印和我们方向不同。你看那个,还有那个。”

  “也许是流浪汉自己的脚印吧?”丁波说,“如果那儿真有个流浪汉的话。”

  “他不可能在我们眼皮底下走上坡去。”

  “除非我们来以前,他就走上去了。”丹尼斯顿说。

  “可我们都看见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