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不再是罪行,因为所有财富都是有罪的。艾薇似乎是满心信奉传统道德观的,因为丈夫盗窃,她还曾经“心烦得不得了”。从某个方面看,她丈夫因偷窃入狱这事似乎关系重大,从另一面看,又无关紧要。艾薇就从来没想过因为这事和丈夫离婚好像偷窃和生病一样,结婚就难免总有这种风险。
“我总是说,除非结婚,你就没法真正看清一个小伙子,至少没法真正看清。”她说。
“我想确实是看不清。”珍说。
“那肯定的,他们看我们也一样。”艾薇又说,“我老爸过去常说,要是他知道我老妈打呼噜,他当初肯定不会娶她。我老妈就说,‘可不是嘛,孩他爸,你就从来不打呼噜!’”
“我想,这是两回事吧。”珍说。
“哦,我要说的是,不是有这件事,就会有那件事。我就是这么看的。其实男人们也要容忍我们的很多毛病。只要两个人看对了眼,就一定会结婚,真是可怜的人啊。不过,不管我们怎么说,珍,和女人在一起过日子真的不容易啊。我指的不是你说的那种坏女人。我记得有一天你来这里以前丁波大妈在和丁波博士说事情;丁波博士坐着在读书,你知道他那样子,手指头压在书页下面,手上还捏着支铅笔和你我读书的样子不一样他就说‘好啊亲爱的’,我们俩都知道他根本就没在听。我就说了,‘你看,丁波大妈,’我说,‘男人一结婚,就是这样对我们的。甚至都不听我们说话。’我就这么说的。你知道她怎么说?‘艾薇麦格斯,’她说,‘你从来就没有想过去问问,世上有没有人,能把我们的话全都听进去吗?’这就是她的原话。我当然不会服软了,至少在丁波博士面前不能。我就说,‘是的,他们能的。’不过她的话可真是让我一震啊。你知道我经常对我丈夫说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来问我刚说了什么,你知道吗?我自己都不记得我说了什么!”
“哦,那可不一样,”珍说,“那是人家走神了可是如果观点相差很大并且站在不同的立场上,那就……”
“你肯定为斯塔多克先生着急坏了,”艾薇说,“要是我是你,我会急得根本都睡不着。不过导师最后会把事情都安排好的。不信你就看吧。”
过了一会儿,丁波太太走回房子里,去拿些小摆设,来给雅居的这件卧室画龙点睛。珍觉得有些疲劳,她跪坐在窗前的座位上,肘支着窗台,以手托腮。太阳微微有些炽热。要是能把马克从伯百利里救出来,她就回到马克身边,这个想法她已经接受很久了;也不再会为此感到害怕了,可是依然会感到无聊乏味。即便她已经完全原谅了马克在夫妻关系中的过错,马克有时候显然是更喜欢她的身体,而不是她的谈吐,有时候还把他自己的想法凌驾一切。但为什么一定要有人对自己的话很感兴趣呢?她刚刚产生的这种谦卑,如果不是为了马克,而是为了某个更激动人心的人,甚至会让珍感到快乐。当然了,她和马克重逢时,一定要和以前对他的态度大不一样。可是“重逢”这个词让珍这个美好的决定索然无味这就像重算一道已经做错了的算术题,在练习簿上算得乱糟糟的草稿上重头开始。“如果能再相逢……”珍觉得羞愧,因为她对此一点也不心急。就在同时,她发现自己有些焦虑。一直以来,她都确信马克会回来的。可是他死去的这种可能现在出现了。马克若是死了,自己该如何生活呢?珍对此毫无直接的感受;她眼前只是浮现出马克死去的样子,死者的脸,在枕头中间,身体僵硬,手和胳膊(不管是好是坏,毕竟不同于别人的胳膊和手)直挺挺地伸着,像个洋娃娃一样一动不动。珍觉得很冷。可是太阳无比炽热在这个时节,这可很奇怪。一切都如此宁静,宁静得让她可以听见一只小鸟在窗外的小径上蹦蹦跳跳。这条小径就通向她第一次来山庄进来的那扇花园的大门。小鸟跳到门槛上,又跳到一个人的脚背上,这时,珍才看到有个人坐在门内的一张小椅子上。这个人就坐在几码之外,她肯定是蹑手蹑脚地坐下来的,珍刚才没有发现她。
此人身穿一件火红的长袍,手掖在袍下,袍子从脚下一直裹到脖子,领子后面仿佛是个很高的皱领,可是前面却很低,或者说很开,显出她硕大的胸部。她的皮肤黧黑,有着南方人的样子,容光焕发,肤色几乎是蜂蜜色。珍曾经在克诺索斯[9]的古花瓶上见过如此装束的米诺女巫师。强健有力的脖子上,她的头一动不动,眼睛直盯着珍,脸颊赤红,嘴唇湿润,乌黑的眼睛几乎是一双乌鸦般的眼睛有着谜一般的表情。按理说,这和丁波大妈的脸没一点相似之处;可珍马上就认出了她。要按音乐家的话说,几个小时以来,在丁波大妈脸上隐约浮现的旋律,完全表达在这张脸上。这就是丁波大妈的脸,却有些表情消失了,正是那消失的表情,让珍非常震骇。“这简直是野蛮粗鲁。”珍想,因为那神情的力量如此强大,压倒了她;可是她接着又转了个念头,“是我太柔弱了,真是废物。”“那人在笑话我,”她想,可是马上又变了想法,“她根本就视而不见,没有看见我”;尽管那张脸上有种近乎令人恐怖的欢乐,但似乎没有与珍同乐的意思。珍尽量不看那脸,看看别的。她转过眼,这才第一次看见那里还有别的生灵,有那么四五个,不对,还要多有一大群滑稽的小生灵:肥胖的小矮人带着有缨的红帽,圆滚滚的,地精一般的小矮人,放肆,轻薄,坐不住,简直无法无天。毫无疑问,他们就是在嘲笑珍。他们对她指指点点,点着头,模仿她的样子,拿大顶,翻筋斗。珍并不害怕,部分是因为窗子开着,天气极其炽热,让她昏昏欲睡。在这个时节还这么热,真是荒唐啊。她最主要的感觉,是有些羞耻,曾一度掠过她心头的困惑现在卷土重来,势不可挡这个真实的世界可能就是愚蠢的。这困惑和她回忆里大人们的嘲笑声搅在一起喧闹的、毫无顾忌的、男人气的嘲笑,她的那些单身汉叔叔的笑,这在孩提时代常让她怒不可遏,谢天谢地,她加入了学校辩论社,靠那里郑重的气氛才得以解脱。
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就真的吓坏了。那女巨人站起来了。矮人们都冲向她。热浪滚滚,噪声如烈火熊熊,那个衣服火红的女人和那些放肆的小矮人都冲进屋子里。他们都和珍在一块。那个奇怪的女人手中擎着火把,其火焰极其光艳夺目,让人不敢正视,劈啪作响,腾起一阵黑烟,整间卧室都是黏糊糊的、松香样的气味。“他们要是不小心,会把房子弄着火的。”珍心里想。可是不容她多想,她紧紧盯着那些无法无天的小矮人。他们把房间弄得一团糟。没一会儿,床上就一塌糊涂,床单掉在地板上,毯子被矮人们抓起来,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