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连篇累牍尽是此事,而且人们谈了几个月之久,最后变成了一个笑话。“不,我可不想听你说你是怎么离开艾奇斯托的。”这成了一句流行语。但是不管如何夸张,有一点不容置疑,就是有无数人在最后一刻才及时逃离。某人收到了他垂死的父亲捎来的口信;另一人则莫名其妙地突然决定,走出去,度个小假;另一个人出门则是因为他房子的暖气管因严han冻裂,在修好以前最好还是离家。还有许多人离开家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仿佛是预兆一样一场梦,一面破镜子破了,杯子里茶叶出现某种形状。更古老的预兆在此次危机中也出现了。有一个人听见他的驴子说话,另一个人则听见自己的猫说话,“清晰异常”地说:“快走。”还有几百人离开艾奇斯托还是因为过去那件事他们的房子被夺走了,他们的生计无着,自由也横遭院警的侵犯。
大约四点的时候,费文思通迎面栽倒在地。这是第一次冲击波。冲击波还在继续,而且在接下来的几小时内越来越频繁。大地先是骇人地颤动,然后就高高隆起,地下的隆隆声远远传来,变得越来越响。气温也变得更高。四下里积雪融化,他有几次甚至站在齐膝深的水里。空中满是积雪融化时的阴霾。当费文思通抵达艾奇斯托镇前最后一处陡坡的山顶时,他完全看不到那镇子:浓雾中只有闪烁的强光向他射来。又一阵冲击袭来,把他震趴在地上。他现在决定不下去了:他要回过头,跟着人流走走到铁路那里去,想办法去伦敦。他心中浮想出自己的俱乐部里热气腾腾的浴缸,想象着自己抽着雪茄,倚着壁炉架说这个故事。即便在伯百利和布莱克顿都毁灭之后,他依然会有这些。他一生中曾经经历了许多事,相信自己的运气不错。
他下定决心的时候,已经朝山下走了几步,于是他立刻转身。可他居然没有走上去,而是还在下落。仿佛他踩着山坡上的泥岩,而不是站在碎石路面上,他所立足的大地正向后滑去。他站住脚的时候,已经比刚才又滑了三十码。他又开始向上爬。这一次他被震得腾空而起,四脚朝天地滚下去,石头、泥土、草和水四面八方涌溅到他身上,疯狂地裹挟着他。这就像在沐浴时突然被大浪卷起,只不过是泥土之浪。他又站稳了脚;转脸去看山坡。身后的山谷似乎已经陷入地狱。雾气弥漫的深渊似乎已经着火,喷射出眩目的紫色火焰,水流怒号,楼宇坍塌,人群惊叫。他面前的山坡也已经惨遭摧毁完全看不到路、树篱或土地的痕迹,只有松垮的奔流的土壤。山坡比原来也陡峭得多。他的嘴里、头发上和鼻孔里全是土。他看着眼前的陡坡变得更加陡峭,山脊高耸而起。浩荡的土浪升起,前拱,颤动着,携千钧之重,雷霆之声,压倒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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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事会发生在罗格雷斯,先生?”卡米拉问。
圣安妮的晚餐已经用完,他们在餐厅的炉火边,品着红酒坐成一圈。正如丁波太太所预见,男人们的饭菜做得很好;他们在忙完之后,收拾干净,才去换了节日的礼服。现在所有人都闲适燕坐,衣裳华彩各不相同:兰塞姆戴着王冠,坐在火炉右边;格雷斯艾恩伍德穿着黑银交错的衣服,坐在他对面。屋里很暖和,所以炉火也没有拨旺,烛光中他们的朝服似乎正熠熠闪光。
“你告诉他们,丁波。”兰塞姆说,“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多说话了。”
“您累了吗,先生?”格雷斯问,“是不是伤口很疼?”
“不,格雷斯,”他回答道,“并不是因为那个,而是因为我很快就要离开了,我开始觉得这一切都是个梦。一个美梦,你明白的: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伤痛。我想品味每时每刻。我觉得要是我说得过多,这一切都会消失。”
“我想,您不得不走吗,先生?”艾薇说。
“我亲爱的,”他说,“还有什么要我做的呢?自从我从皮尔兰德拉返回之后,便不会再变老一日或一个小时。我也不会等到自然死亡。这伤口只有在我受伤的那个世界才能治愈。”
“你所说的一切都有个弱点,就是和已知的自然规律完全相反。”迈克菲说。导师笑着没有说话,他不会上迈克菲的当。
“这和自然规律并不相反。”一个声音从格雷斯艾恩伍德所坐的角落里传来,她坐在阴影中,几乎看不清。“你说的很对。宇宙的规律永恒不破。你的错误在于认为我们在这个星球上所观测到的小小的规律,就是真正坚固不变的天道;而这些规律,不过是真正的天道所带来的遥远结果,而且更多是事出偶然。”
“莎士比亚从没有打破过写诗之正道,”丁波插进来说,“而正是因为遵守诗艺,他打破了评论家误以为是写诗正道的小小规则。然后小评论家们就称其为‘破格’,可是莎士比亚并不认为他有何破格之处。”
“这也就是为什么自然中没什么是天经地义的,”丹尼斯顿说,“总有例外之处。整体上相当恒定,可并非每一点均是如此。”
“我可没见过有几个长生不死的例外。”迈克菲说。
“你又怎么,”格雷斯太太加重了语气说,“怎么敢指望自己优游于冥界呢?你是亚瑟王或者巴巴罗萨[4]的朋友吗?你结交过以诺[5]和伊利亚[6]吗?”
“你是说,”珍问,“导师……蟠龙王……要去他们的所在吗?”
“他当然会和亚瑟王同在,”丁波说,“其余的问题我也无法回答。确实有长生不老之人。我们尚不知道为何能如此,如何长生不死,所知就更少了。宇宙中有许多地方我说的就是我们这个星球所在的真实宇宙确是存在有机生命能永存的地方。我们知道亚瑟王就在那里。”
“哪里?”卡米拉问。
“在第三重天,在皮尔兰德拉,在阿布哈金,那遥远的孤岛,陶尔和缇妮德丽尔[7]的后代在一百个世纪里也找不着。也许只有他一个人?……”他迟疑着看向兰塞姆,兰塞姆摇了摇头。
“这就是罗格雷斯的来历,是不是?”卡米拉说,“因为要和亚瑟王在一起?”
丁波沉默了几分钟,摆弄着他盘子里的刀叉。
“一开始,”他说,“我们发现亚瑟王的故事,绝大部分都是史实。确实一度有一股势力,不断试图冲进这国家,在六世纪时几乎成功在望。我们给其起名叫罗格雷斯不过是个名字而已。然后……我们逐渐开始以全新的眼光看待整个英国历史。我们发现了其宿命。”
“什么宿命?”卡米拉问。
“就是我们所称的罗格雷斯,总是出没于所谓的不列颠这个宿命。难道你们从没有注意过我们其实是两个国家吗?亚瑟王之后,必有莫德雷德[8];弥尔顿之后,必有克伦威尔;既是诗人的国度,又是店主的天下;养育了西德尼,也诞生了塞西尔罗德斯[9]。别人称英国人伪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