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舔狗不得好死

  第28章舔狗不得好死不管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还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那种浓烈而隽永的感情,当得起千古绝唱。

  这时所有人才知道,京城第一纨绔不光是会写豪放派的诗词,人家婉约词早已臻化境。

  《鹊桥仙》一出,无人敢言情。

  自然是从唐婉儿这里流传出来的。

  唐婉儿还未动身就收到了楚歌的来信,看到这首诗不由又羞又喜,整个人都沉沦了。

  每日临摹这首词舒缓思念之情,却被闺中好友发现,流传出去。

  一经问世,便风靡整个京城,据说京城最有名的花魁,琴道大家苏幕遮亲自为这首词谱曲,成为上层社会最流行的曲子。

  “哼!可恶的小贼……”

  宫中花园,一名雍容华贵,娇靥如花的少女气鼓鼓的扔掉手中的诗词,满脸的不服气。

  “当初死皮赖脸像个流氓,谁知道是不是找人代笔呢。”

  “平阳,又是谁惹你生气啦?”

  只见启皇不知何时笑眯眯地走了过来,捡起被扔掉的纸看了起来。

  “呀……皇兄!”

  “你怎么、怎么偷偷的过来了啊。”

  这名美貌绝伦,娇贵中带着一丝顽皮的少女,正是平阳公主,秦半夏。

  平阳公主是先帝最为宠爱的公主,乃是淑妃所出,当初迷得楚歌神魂颠倒,不惜说动老国公给太后开口提亲。

  结果当然是被太后一口回绝,楚家影响力太大,太后自然不希望后宫内多出一股势力掣肘自己。

  而当初的楚歌声名狼藉,京都第一纨绔的名号无人不知,平阳公主自然也不会正眼看他。

  楚歌死缠烂打,被平阳狠狠教训过几次后才有所收敛。

  谁知这才多久,就和变了个人似得,居然文采斐然,写出了如此绝妙的诗词。

  更可恨的是,竟然不是写给她平阳的,而是写给一名商贾之女的。

  可以想象,以后读书人说起这首词,就会提起那名叫唐婉儿的女子,成就一段千古佳话,流传下去。

  舔狗突然间不舔自己,转去舔别人,巨大的落差让人很受不了啊。

  舔狗不得好死!

  平阳公主恶狠狠地诅咒他。

  启皇看了眼词笑道:“以前就没发现子夜居然还有如此好的文采,真是一首悱恻缠绵的好词啊!”

  “子夜一直衷情于皇妹,要不以后将皇妹许配给子夜,亲上加亲?”

  “哼!我才不稀罕他呢,皇兄莫要胡说。”

  平阳公主跺了跺脚,满脸羞红,却总有那么一股酸味儿。

  “对了皇兄,你要派人去狄县啊,能不能也带上我去看看,宫中好无聊……”

  “胡闹,这么冷的天,边境又危险重重,你一个女孩子去那做什么?”

  “若是有话带给子夜,可以让老魏替你传话。”

  “我、我才没有话带给那纨绔大少呢!”

  看着笑吟吟的启皇离去,平阳公主嘟着嘴,“气死本宫了,来人,回宫!”

  ……

  养心殿东阁内,香案上青烟袅袅,沁人心脾。

  大儒苏正书写的“中正仁和”四个大字挂在正中,遒劲方正,法度严谨。

  魏公公垂手立于启皇身后。

  “老魏,这次要你亲自跑一趟了。”

  “老奴愿为陛下效劳,只是狄县主簿一职,陛下可有了人选?”

  “嗯,朕已经有了主张,就让沈溪去狄县任职吧。”

  魏公公略微思索,记起了这个人。

  沈溪是新科进士及第的探花郎,也就是普通常说的殿试第三名。

  按说这届科举,一甲三人中,沈溪的文采和学识明显要超过另外两人。

  但这人却是个激进的改革派,策论中一系列主张有着强烈的倾向。

  也可以说是这人智商很高,情商却不高,不懂官场。

  文官集团虽然对上武将一系是主张相同,但内部却也派系林立,有清流派、保守派、改革派等。

  赵相一系便是保守派,占据着绝对的上风。

  贸然的改革绝对会动摇朝廷的根本,所以哪怕沈溪学识再好,启皇再欣赏此人,最终也只点做探花。

  而沈溪的一系列主张肯定不符合赵相等人的政治诉求,所以一直被安排在翰林院负责抄写书诏。

  “陛下,沈溪虽然胸有才华,但只一介书生,又无地方主政经验,能否担任边关重镇主簿一职?”

  “朕的表弟被称作纨绔大少,都能在边关立足,展现出一系列强硬手段,他一个探花若是没那能力,这种人才不要也罢。”

  魏公公默然,陛下这是要磨砺沈溪,培养自己以后的班底了。

  虽然沈溪的主张过于激进,但诉求却是符合陛下的利益,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罢了!

  “老奴懂了!”

  启皇叹了口气道:“子夜从小在京城长大,哪知经历了一番事后,竟然能把历代王朝兴衰看的如此透彻。”

  “兴,是百姓苦;亡,也是百姓受苦……让朕很是惭愧啊!”

  魏公公笑道:“世子经历过这一番磨砺却也是件好事,以后陛下又多一良臣!”

  “但愿他能快一点成长起来吧!”

  三日后,一队禁军从京城出发。

  队伍中有奉旨督办狄县一案的刑部官员,有陛下派去嘉奖楚歌的魏公公,也有新上任的狄县主簿,沈溪。

  而此时的楚歌还不知道自己在京城早已出名,更不知朝堂上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正挽着袖筒和普通百姓一起修缮城墙呢。

  据北边重镇定羌城传来的军情,最近有好几股生羌部落开始活跃起来,在河州和熙州交界沿途骚扰当地百姓,让狄县做好准备。

  对此楚歌不敢有半点马虎,命人加紧修缮城墙,并备好各种檑木滚石,派出大量斥候,全城警戒。

  “大人,生羌部落想要攻打本城,必须穿过云谷,顺大河湾而来,我们可以在红山沟布置一股伏兵。”

  “只是如此一来兵力减少,只能发动乡兵守城。”

  曹翼拿出地图,和楚歌,伍元德,高县尉,徐先生等人一同商讨军情。

  高县尉道:“狄县只有一个营的兵力,切不可分散。只需我们守住城,生番粮草无法补给,自然便会退兵。”

  “若是生羌取道康寨,渡河攻打西城,狄县危矣,大人万万不可答应!”

  曹翼道:“这是我们能痛击生羌的好机会,只要打痛一次,其余小部落便不敢再犯,这个冬季才能安稳,哪有千日防贼的说法?”

  “况且西边有阿布多的番兵部落,而且这几支部落明显是从定羌城一路掠夺而来,按照路线会顺着熙州穿过巩州,入岷州,最后由洮州返回。”

  “攻打西城后,他们只能原路返回,高大人觉得这些生羌会就此罢手,由康寨回老家么?”

  “大人,万万不可!只要我们守好城就是大功一件啊。”

  楚歌揉了揉脑袋,顿时拿不定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