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凤骑着马,带着叶纵横,狂奔在路上。她也不知要去哪里,只是想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与心爱的人呆在一起。
偶有设卡的土匪试图拦截她,她拔枪就射,杀人不眨眼,吓得没人敢靠近。
也不知跑了多久,马儿自己觉得不堪劳累,马腿一软跪下了。李金凤这才下了马,将叶纵横的尸体拖了下来。
她靠着一棵树,不顾血腥味刺鼻,将他的血肉模糊的尸体抱在怀里,精神一松懈,居然昏睡了过去……
不知走到了哪里,似乎四周都是粉红的桃花,她在花林里闲逛,他摘了一朵桃花,戴在她的头上……
“能听得到我吗?”叶纵横问。
“能,是你吗?”
“是我……”
李金凤猛然醒来,看看怀中的叶纵横,仍是一动不动,摸摸他脖间的脉搏,早已停止。可她分别听到他在呼唤她。
“能听到吗?阿凤?”那声音又出现在脑海里,准备来说,不是声音,只是一种信号。
“能……你没死么?”她在脑海中回应道。
“准确地说,我的身体已死,大脑还没有。”
“那怎么办?还能救吗?”
“看看我的吊坠还在吗?”
李金凤摸了摸,果然有一根项链和坠子,居然没被机关枪打碎,真是奇迹!
“还在。”
“那就好。”
“你还有救吗?”
“不知道……感觉大脑也支撑不了多久了……除非……”
“你快说,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救你!”
“你……知道湖光岩吗?”
“知道!曾经去过。”
“带我去那里……”
此时,马儿已吃够了草,正站在那摇尾响鼻。
李金凤二话不说,将叶纵横放在马背上,自己也翻身上马,向着湖光岩的方向疾驰而去。
一路不停地疾驰了两三个小时,终于看到了那一泓静止的湖水。
“阿凤,想想办法,将我扔到湖中心去……”
李金凤会游水,她将叶纵横抱到水里,发现他的身体在水里并不重,于是就一手划水,一手拖着他向湖光岩中心游去……
“快到了,再向你左边移动一下……对了,就是这个位置……放开我……”
“我松开,你就沉下去了……”
“对,就让我沉下去……”
“不行,我怕……”
“没事的……”
“那我怎么办?在这里等你吗?”
“嗯……如果三天后我还没出现,你就走吧……”
“不,我会等你……你一定要回来……”
叶纵横的脑电波随着他的身体向湖底沉去,直到再也接收不到李金凤的信号。
终于又到了那个熟悉的空间。
“我回来了。”他“说”。
“啊啊啊……谁把我的艺术品破坏成这样?”
“遇到了意外……”
“我手头没有足够的修复材料,有些细胞需要临时培养……”
“那需要多久?”
“不知道,需要分析和测试……”
“我赶时间,很多人需要救援,我还要与敌人对决……”
“尽快吧,这次修补后,所有材料已用完,采集和培养分子细胞要很长的时间,不能再有意外了……”
这个声音说完后,叶纵横的脑电波便进入了休眠状态,失去了所有信号。
也不知过了多少天,当再次出现意识时,他发现自己回到了最初的状态——赤身裸体地站在水面上。
与上次不同的是,他的脖子上有一条链子和吊坠,他的记忆也没有丢失:15年后,如何重遇胡梅和高飞鸿,如何杀人伤警,5个人如何穿越到16万年前,如何再次穿越到100年前……一桩桩,一件件,他都记得很清楚。
这次回来,他有经验了,为了不吓着人,他在水中沉下了身体,只露出脑袋,然后开始用视力搜索周围——
忽然,他看到一个穿着男装的女子,披散着长发,坐在一棵树下,呆呆地看着天空。不是阿凤是谁?
他心下狂喜,直直地向她游了去。
“阿凤!”他游到岸边,伏在水里,大声叫道。
李金凤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揉了揉眼,走到水边,远却见水里有个男子,相貌俊朗,正是叶纵横!
她喜极而泣,跌跌撞撞地也向水里走去,不顾身上湿透,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
“我没穿衣服。”叶纵横尴尬地说。
“没关系,反正我迟早是你的人……”
两个人就站在半深水里吻在了一起,激动的泪水流到嘴里,味道咸咸的……她的手在他赤裸的身体上反复抚摸着,“真是好神奇,那些伤口都没有了……”
“你在这等了多少天?”
“大约半个月吧……”
“傻,叫你三天就走的。”
“谁叫我鬼迷心窍了……”
“这半个月你一直守在这?”
“嗯,兵荒马乱的,几乎没人来这里,你没出来的时候,我就在周边走走……那边有几间空着的屋子,不知什么原因没人住了……”
那个年代,这种空着的农舍很多,原因很简单:人都死光了,或逃难去了。
“我们过去找找,看看有没有衣服……”说着,叶纵横抱起李金凤,以极快的速度向农舍方向奔去。
房间倒也不脏,看来李金凤早已清理过。
“你在这住过?”
“没,就是用井水冲冲凉,洗洗衣服,喂喂马……怕你突然回来看不到我着急,所以尽量守在湖边……”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何况是苦等半月的生死离别,两个人哪里还忍得住,顿时干柴烈火般缠绵在一起……
叶纵横已经恢复到身体的巅峰状态,加之拥有超人的控制能力,阿凤因此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感觉……
不知过了几个小时,天色都暗了下去,李金凤摸索着点燃了一盏豆油灯,笑道:“不知这是否算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呢?”
叶纵横一愣,他这才想起与自己有婚姻之约的胡梅,不知不觉,本来应是仇敌的阿凤居然在自己的心中占了最重要的位置。
他隐约发现一个事实:他对胡梅,责任和感动更大于爱情,因为在原来的时空,胡梅是为了他,才放下一切穿越到16万年前,继而到100年前,他觉得应该对她负责到底。
而与李金凤,却是一种一见钟情的感觉,一种为爱疯狂、为爱可牺牲一切,甚至可放弃立场和原则的激情。
但,如果没有阿凤,自己也不会对胡梅的爱情有质疑有比较,所以一切还是因为自己不坚定的内心。
李金凤叹了一口,问道:“你在想她了,是吗?”
叶纵横将她抱在怀里,说了句:“对不起……”
“有什么对不起的,”李金凤淡淡地道,“我们这种人,迟早有报应的,不敢期待什么天长地久,只求过一日算一日。”
叶纵横知道她心里酸楚难受,吻了一下她的发鬓,说道:“有句话叫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要你从此刻起,做一个好人,菩萨会保佑你的。”
“这世上真有菩萨吗?我宁肯相信你是神,我的神……”她声音越说越小,两个人又吻在了一起……
不知是否受阿凤“及时行乐”思想的影响,两人困了就睡,清醒时就缠绵在一起,也不知做了多少次……直到第二天艳阳高照,两人不好意思相视而笑。
“我们要回去了。”李金凤看着窗外说道。
“怎么了?受不了了?”叶纵横调笑道。
“瞎说什么,”李金凤羞红脸的样子也很可爱,“你要赶紧回去,他们一定很着急了。”
叶纵横心里一暖,这个时空,无论何种身份的女孩子都善于为人着想,不那么自我,令人感动。
“对了,你怎么从来不问我来自哪里?家里有何人?”
“问那么多干嘛,你如果想让我知道,自然会告诉我。”
“其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我是一个来历不明的人。”
阿凤婉尔一笑:“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什么来历都无所谓。”
看来她真的是一个敢爱敢恨,并且爱得很纯粹的奇女子,一个男人一生能得到这样的爱,夫复何求?
“下一步你怎打算?李福隆估计已经知道你带我逃走的事了。”叶纵横问。
“没事,我们的亲人都死光了,他就我一个妹子,不会拿我怎样的。”
“要不你跟我走……”
李金凤低头不语,半晌才道:“不了,我怕我忍不住,会杀了她们。”
叶纵横心里一紧,知道她说的可能是真的。爱之深,恨之切,虽然她对自己爱得刻骨铭心,但本质上还是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不是短时间能改变的。
两人把农家翻了个遍,居然没找到一件男装。原来,对于穷人来说,衣服也算是家当之一,最穷的农家就一条像样的裤子,谁出门谁穿。
“没事,我出去看看……”李金凤眨眨眼。
叶纵横知道她准备去顺手牵羊,忙劝道:“记住,切不可滥杀无辜了!”
“嗯,我去湖光的圩市瞧瞧……唉哟……”只听咚一声,“我轻轻一跳,便撞到屋顶了。怎么会这样?”李金凤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