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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致命诡异之怨恨糖浆

  曹秀秀断断续续咳了好久,都不见好转现象。一声一声,沙哑而低沉,又急躁,像不小心吞了一粒扣子,卡在喉咙,上不去,下不来。

  她不断用手抠喉,试图做一些缓解。但,无用功——这场病已经持续一个多月了,自那天开始,便生了根,发了芽,又长出狰狞植物般,茁壮得很。

  在与咳嗽的对决中,曹秀秀每回都吃败仗。认输。

  她从床上起来了,趿着拖鞋打开房门,到厨房。厨房收拾的很干净,亦简洁,还有一股清新的香味。曹秀秀走到冰箱前。

  轻缓地拉开冰箱,她望着里面的糖浆。统共还有五瓶,够用五天。真烦。

  曹秀秀有一个毛病,不知自何时开始,咳嗽必得吃糖浆,用枇杷果及叶子熬制的,浓浓的,有点甜,药味被盖住那种。

  只要喝这个她就能好。

  但,与一般病患不同,她的量比较重,一口气需要喝掉一瓶。尔后一整天喉咙都不疼不痒。

  打开一瓶,曹秀秀扬起脖子,一咕噜灌下。味道有点甜,腻腻的,因加了特别佐料调味。她喝的太急了,漏了点,像呕出的血,自嘴角蜿蜒,猩红色的。

  喝完,瓶子还舍不得丢——其实这已经是旧瓶子了。糖浆亦非一般止咳糖浆,是特质的,有秘方,外面买不到。

  她最钟爱这种自己酿造的独特口味。

  吃完药,曹秀秀怔在冰箱前数了数,仿佛再数一次,糖浆就多一瓶般。她是个执拗的女人。

  自小便是。铅笔的牌子,饭菜的口味,洗澡的水温,睡觉的时间。还有男人——她爱的男人。她是那种从一而终的女人,一旦爱了一个男人,便是生生死死一辈子的事,差一秒都是错。

  她的咳嗽便是自那男人引起的。

  那是她的男友。

  两人是在大学相识,那时,曹秀秀刚考上大学,从一个城市颠簸到另一个城市。她的父母都是老师,从小家教就好严,遑论异性,连同性都很少接触。

  但,外地与家不同。在家中,处处有父母操持,她无需费太大心思。到了学校,一切都陌生,她有点不知所措,只怔怔地站在校门口。

  “同学,”一个浑厚的男声自身后传来,转头一看,一位俊俏少年。他五官精致,身姿笔挺,魁梧有力,笑容阳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曹秀秀心底开始荡漾。“你没事吧?”他又问,是礼貌关切的口吻。

  “没……没事,我只是找不到自己的宿舍了。”她有点羞怯。

  男生好有绅士风度,亲自带领,充当护花使者地把曹秀秀送到宿舍门口。

  “就是这了,那我先走了。”男生笑着转身。

  一当儿,曹秀秀生出勇气,赫然开口:“那个……谢谢。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男生微微一怔,旋即反应过来:“我叫陈琦,工商管理专业。”

  呵,同一个专业,或许还能同班。曹秀秀想。但,只一瞬,人便不见。她有点失望。

  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次日上课,曹秀秀在班级碰到了他。好有缘,是上帝听到了她的祷告?谁知呢。

  她本是成绩优异的优等生,每堂课都听得好认真。但,爱情是毒药,是魔鬼,会诱惑人犯罪——这堂课,曹秀秀一直偷偷窥探陈琦的侧脸。越看越帅。她想。

  下课后又主动黏上去讲话,也是怯生生的表情,格外让人怜惜。

  至此,没几日两人就熟了。

  终于有一天,陈琦开口了。他特意把曹秀秀约到外面,逛了一圈的街。直到好晚,学校宿舍都关门他才开口:“我有句话不知道该不该对你说?”

  “什么?”曹秀秀一面期待,一面恐惧。她表露的太明显,陈琦又太聪明,不可能不知道心意。她担心陈琦只希望二人是朋友。

  “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呵,一瞬间,如落梦中,亦真亦幻,五感尽失。曹秀秀以为自己听错。

  陈琦见她诧异,又试探般再问一句:“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曹秀秀不知所措。她没谈过恋爱,这方面太缺少经验,是应下,抑或拒绝?太早答应怕对方认为她不自爱,不答应又怕错失。

  纠结片刻,曹秀秀遵从本性,答应了。

  两人这晚好愉快,彼此都是第一次,不甚熟络。但,又各自卖力,意图让对方快乐、满意、欲生欲死。

  尔后关系更亲密了,经历那一次肉体相博后,总是腻在一起。

  在外人看来,两人是极登对的。一个英俊潇洒,一个琦年玉貌,堪称金童玉女。曹秀秀亦如是想。

  她是个比较传统的女孩子,认为女人的天职是照顾一个男人,无论床上抑或床下,她都十分尽到一个女人的职责。

  每天早上,都做最好的早饭,哪怕食堂里的伙食并不差。

  陈琦亦享受其中。

  但,渐渐,陈琦便有些倦了——一个女人,过分的把自己看做为男人服务的存在,是很容易让男人厌烦的。

  陈琦开始流连其余花丛。

  他认识了一个妖冶,够坏,还放荡的女人。曹秀秀知道,但什么都不说,她太爱陈琦,爱到愿意彻底依靠,爱到只要他肯回家,别的都无所谓——陈琦就此无恐。

  那是大三那年——陈琦的不知收敛渐渐在校园内传开了,大多数学生,都看到陈琦与别的女人出双入对。


但,他们更多是好奇,好奇曹秀秀的反应。她生的很美,五官周正,气质淡雅,身材又好,这样的女人,可谓女神级别。

  他们都好奇曹秀秀是否会分手。

  可时间过去了,女主角都不做反应,人人都疑惑。直到某天,陈琦自愿的连人带心回到曹秀秀身边。

  他不再和那个女人有染。曹秀秀亦不问什么,陈琦更不会说。但其余人知道,并非是曹秀秀的执着与温柔打动了陈琦。而是那个女人,自己不见了。

  流言便起来了。

  有人说,那个女人是因为结实了一个富二代,所以和对方跑路了。

  还有人说,那个女人是怀了陈琦的孩子,但陈琦赖债,她没办法,只能打胎回去了……

  总之是各种版本,越描越黑,陈琦难堪,曹秀秀却不在意。

  至此,曹秀秀彻底赢了。陈琦待她更好,连细微末节都关注。

  那是某天的事,曹秀秀晨起时发出一声咳嗽,虽很轻,但仔细。

  陈琦即刻自身后搂住她:“没事吧,是不是这段时间太辛苦了?”

  “不知道,可能变天的原因,我这人有点马虎,不怎么在乎自己身体,所以有时候不添衣减衣的,很容易感冒。”她并不大当回事,只是咳嗽,并非做了弃妇。

  但陈琦上了心。

  没几日他便不知从何处搞来一种糖浆,执意要曹秀秀喝。他说:“这是我们老家独特的配方,我奶奶以前是村子里的医生,大家有什么不舒服都找她。这个糖浆就是她发明的,有独门秘方,和外面的不同,止咳润肺最好了。”

  虽然,曹秀秀的咳嗽已经痊愈,但她仍旧喝了一瓶。入口,甜腻滑落食道,像是浓稠的粥,没有药味。

  “怎么样?”

  “很好喝。”

  “因为有我的爱呀。”陈琦说。

  从那以后,曹秀秀一咳嗽就要喝陈琦送的糖浆。像一种自然定律,否则药石无灵。

  转眼,两人毕业了。

  比起大学,就业有更多时间,两人照旧同居。

  因了完美好看的学历,陈琦找了份不错的工作。曹秀秀索性在家全职,专门照顾他。每天都做好美味的饭菜,让陈琦带去,羡煞众人。

  但,时间久了,曹秀秀亦觉得少了什么。想了半天,她知道了。她差的是名分,一张结婚证。

  是了,两人在一起近六年,她一直只是女友,未能成为他的妻。曹秀秀觉得有些许遗憾。

  尔后,她多次提及。但每次,陈琦都闪烁其词。

  “我觉得还早,毕竟我事业不大稳定,我打算等我赚够一套房就娶你。”

  “我不要这些,你知道的。”

  “可我是男人嘛。男人总需要给女人安全感。”他拍拍曹秀秀的肩膀,曹秀秀便无话了。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犯了大多数女人的通病。男人总喜欢讲漂亮话,比钻石好看,比糖果要甜,但大多不可靠。

  做人不能犯贱。人作孽,尤可为。自作贱,不可活——要懂得辨别真假,不能一味相信,太过于相信男人,便是自作贱。

  陈琦仿佛吃准了她这点,每每曹秀秀提及结婚,他都用这个当借口。时间便一天一天过了。

  某日起床,曹秀秀发现自己生了白发。赫然一惊,尔后一算,她已不小,年纪已超过二十七,不几日,便是二十八。

  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几年所剩不多,她的琦年玉貌渐渐成了颓败黄花。虽说女人会老,可女人亦会长大。当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变成老女人时,那些还未长开的“小女人”,就成了真正的女人。

  她开始惊恐了。

  “我们结婚好不好?我已经快二十八了,要不了几年就三十了。我想生孩子,你知道的,女人超过三十怀孕就很危险,而且影响孩子智商。”曹秀秀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开口了。

  陈琦总是淡淡的:“不急,我们还年轻嘛,你说的都是旧时代的观念,不必要这样着急的。”

  他当然不急。

  尓今的陈琦,可谓事业有成,样貌照旧英俊,只要他肯,只要他说,不知多少女人会嫁给他。

  女人在某一方面永远比不过男人。男人是天生的演员,戏子,会说漂亮好听的情话,而女人,是入戏痴迷的观众,分不清真假,辨不出对错——往往这种人最容易上钩,成为不慎扑入蛛网的蝴蝶,最终被吃掉。

  曹秀秀不知该如何了。只得默默一句:“我真的很想嫁给你。”

  “你不信我吗?我是想给你一个家,一个男人,没房子,有什么资格娶老婆?”

  他骗人,曹秀秀知道——她曾偷偷看过陈琦的银行卡,里面的金额不菲。但,她能怎么说?只能抓住一丝希望祈祷他还有真心,还有爱。

  “好吧。”她说。

  对此,曹秀秀是很有压力的。家人催促的紧,她又没办法,觉得自己应该从一而终。

  又过了一年。曹秀秀更加等不及了——与她而言,嫁人和出名是一样的,要趁早。

  随着曹秀秀容颜老去,陈琦待她的耐心亦少得可怜。每每曹秀秀多问几句,他便不耐烦。

  曹秀秀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尤其是在某天——她彻底明白了——那是星期天,陈琦讲要和同事去打高尔夫。曹秀秀则打算出去买点好的,做顿丰盛晚餐。

  但,自某个街道,对面一辆车中,她看见陈琦与一个女人搂搂抱抱。那女人好年轻,好漂亮,笑的好动人——曹秀秀瞬间觉得天地崩塌,整个人便不好,怔在原地发呆,心突突的跳,欲要出来。她手一松,东西掉落在地上。

  尔后,她甚至不记得自己如何回家。

  回到家后,因了打击心痛,她身体渐渐不大好,开始咳嗽,一阵一阵。好晚时分,陈琦才回来。

  他喝了酒,身上全是味道。

  进屋后他瞥了曹秀秀一眼,径直去了厕所洗澡。曹秀秀独自坐在床上,怔怔地。

  尔后,两人睡在床上。陈琦睡得很香,呼吸均匀,但曹秀秀睡不着,翻来覆去。陈琦被吵醒。

  “怎么了,你不困吗?”

  “陈琦,我们结婚吧?”


“再说吧。”

  “陈琦,我们结婚吧。”曹秀秀兀自念叨。陈琦恼了:“结婚结婚,你就想着和我结婚,我累了一天你和我说这个?”

  曹秀秀不说话了,陈琦继续睡。她开始默默流泪——好多年了,他都不肯,是他花心么,亦或是自己不够好?

  她自床上下来,走到厨房,拉开冰箱,自最后一层取出一瓶过期多年的糖浆——自好久前,陈琦便不大关注曹秀秀,不会再给她熬煮糖浆。好在当年感动,收了一瓶。曹秀秀一口饮掉。

  糖浆已经发苦了,如她的心。

  次日,陈琦依旧很忙……连续好几天他都很晚回来,而星期天一大早便要出门。

  曹秀秀没说什么,只兀自跟上。跟踪了一天,她摸清了那个女人的住址。趁着次日陈琦上班,她在家中纠结了一上午。

  终于决定了。她在某间五金店购置了一把削铁如泥的小刀,摸上女人住所。

  当门打开时,女人还在睡觉。见到曹秀秀,她有点惊诧:“你是?”

  “我是陈琦女朋友。”

  刀是藏在背后的,女人没有发现,只打着哈欠转身进屋,给曹秀秀让了个位置。

  “有事吗?”她说。

  “我是陈琦女朋友。”曹秀秀重复一句。

  女人转过身,蹙眉好奇望着她,忽而,女人笑了:“我知道,我和陈琦只是玩玩,他有钱嘛。”

  “离开他!”这是最后的忍耐。

  “我不,除非你给我六百万!”不待女人说完,那把刀便狠狠地刺入女人胸膛,直穿心脏——这不是第一次,所以做的格外熟络——曹秀秀杀的第一个人是大学时勾引陈琦的女人。

  那晚,她把对方约到树林,亦是用同样手法杀害。尔后,碎尸,切成一块一块,内脏、骨骼,都碎掉,连同旧衣服一并换下,扔到荒芜处喂了野狗。

  这是第二次,姿势更熟络,女人来不及说话便死了。

  曹秀秀望着刚才顺手关上的门,笑了。她飞快地开始切割女人的尸体,将其割得粉碎,然后放入锅子里,用大火煮,把肉都煮烂,内脏在锅子里渐渐发白,骨头亦烹煮的很好——那老板没有骗人,刀子真的锋利。

  做完一切,她把烂熟的肉冲入厕所。骨头则带走,到野狗出没的僻静处。她要让那些生灵为她解决后事。

  当晚,陈琦很早便回来了,许是在女人那里吃了闭门羹。他没有说什么,因为不好说什么。

  两人简短几句后,陈琦上床睡了。

  望着他熟睡的脸,曹秀秀笑了。她自抽屉里摸出那把刀,轻巧的割开陈琦喉管。鲜血顿时喷涌,她俯下,嘴唇贴在陈琦喉间,用力地吸。

  鲜血还是温的,有点甜,有点咸,有点腥……

  陈琦好快就死了。

  但曹秀秀不打算抛石——她把尸体切碎后丢入锅子里,连同之前买好的葡萄,枇杷,冰糖……

  煮了好久,肉块连同内脏、骨髓都化成浓浓的汁液。

  曹秀秀将其一瓶一瓶装好,放入冰箱,统共一百瓶,够吃一百日……那是她用来止咳的糖浆。

  但,喝了好多,曹秀秀的咳嗽都一直不好。直到目前,只剩余四天分量。望着空了的冰箱,她有点颓然。

  到底是真的不好,还是自己潜意识不愿好?只要咳嗽,便有借口饮用糖浆,甜的,带着爱人味道的糖浆,是她尓今的精神食粮。

  “嗳……只有四天的分量了么?”曹秀秀落寞地关上冰箱的门,向屋内而去。她太爱陈琦,爱的不能失去,爱的已经发疯。

  记忆中最快乐的事儿,便是接过陈琦糖浆的那一当——爱人的情话,大多是假话,虽然甜,却有大把添加剂,比不得一瓶实在的糖浆。

  陈琦是曹秀秀的爱人,她最喜欢陈琦当年做的糖浆。为保存这美好记忆,她将陈琦煮成最爱——至此,陈琦的一切,便能实实在在让她甜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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