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四一来,就受到了丸子和小奕的热烈欢迎,丸子是为了肉,小奕是因为一直喜欢乔四。
白荼想要躲开已经来不及了。
不过今日乔四老实的很,没有过多的缠着她,他将肉自来熟的放入厨房,将拜托木匠加快打好的水井辘轳架子装好,仔细的清理和修葺了水井,试着提了几桶水,发现一点问题没有,很高兴的和白荼邀功“看,我把水井修好了”。
白荼倒也觉得高兴了些,终于不用再去宋家提水了。
走之前,乔四喜气洋洋的扔下一枚重磅炸弹:“娘子,明天是我们认识十天的日子,很值得纪念一下,所以我娘明天会替我上门提亲,你记得做好准备娶我!”
白荼:“......”
那天说提亲,还真提亲?
还有,十天?到明天他们才认识十天?
仔细想想,可不是十天。
白荼认识乔四那天,正是宋暻的生日,她是为了给宋暻买生日礼物才顺路认识乔四,那天是六月初六,明天是六月十六,可不正好十天。
短短十天,可这乔四出现的频率太高,几乎无孔不入的想要融入白荼的生活,扰的白荼总以为和他认识了很久很久,她甚至对乔四有了一种奇怪的熟悉感,仿佛两人已经认识了很多年。
却原来才不过十天?
可就这十天,这乔四就认定了一定要嫁给自己?
白荼慢热,可不是个相信一见钟情的主,她和既白相处五年都没培养出感情来,指望她十天就能相中乔四并且心甘情愿嫁给他?
别想。
乔四溜的很快,白荼没抓住,但已经打定主意明天一定拒绝。
白荼去厨房收拾,小奕和丸子蹲在院中的槐花树下,拿根草茎逗蚂蚁玩。
小奕偷偷看了眼厨房,压低声音问:“爹今日为何这么急着走?”
明明那老狼每次见了娘,都恨不得赖在自家,赖在娘身上不下来,那是能多待一刻是一刻,今日怎么这么干脆利落,娘还没拿扫把撵人,他竟然就自己走了!
丸子:“嗷呜嗷呜!”
今日是十五。
小奕因为从没幻形成功过,十五对他并没有什么影响,所以他对十五并不上心,经常会忘了月圆之夜何时到来,但丸子一说,小奕就知道了。
每月的十五,他爹都必须得赶回浮羽山,雷打不动。
收拾好屋子,白荼带着小奕去宋家帮忙煎药,宋暻已经睡着了,忠伯边干着他手里的活,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白荼说话。
中心街上很热闹,人声鼎沸,马车、牛车车来车往。
刘氏掂着小脚,在陈氏的搀扶下,正快速的往东走,嘴里还在呵斥陈氏:“我说你倒是快点啊!再磨蹭一会儿那寡妇出门了怎么办?”
陈氏偷偷翻了个白眼:要不是要扶着你这小脚老太太,我能走不快?
一个穷的叮当响的秀才闺女,年轻的时候学什么有钱人家的小姐裹小脚?结果后来裹了小脚也没用,别说有钱人了,连个穷书生都没嫁成,愣是嫁给了公公这样的屠户,白白浪费了那裹好的三寸金莲。
再说那裹脚风,早三十年前就不流行了,没看现在人家那些年轻有钱的小姐们,也都不裹小脚了吗?
自家婆婆费劲吧咧裹这个小脚,真是一点好处没有,尽给子女们添麻烦了!
心里腹诽,嘴上还不得不乖巧应声,陈氏尽量软着声音:“娘,你别急,我带了干粮,要是她真不在,咱们就在她家门口等着她,我还不信她一天不回家了!”
今日一早,昨日和撞了邪一样的刘氏睡醒一觉后,就再也不想寻死了。
昨日那是被老四那个混账气糊涂了,她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死?
但就这样答应老四的要求入赘,那更不可能!
因此吃早饭时,刘氏板着脸,没给平日最喜爱的小儿子一个好脸色,可那黑心肝的儿子压根就不关心不在意,早饭还没吃完就溜了。
乔四一走,刘氏气的将筷子一把摔在桌上,儿媳陈氏赶紧给自己婆婆出主意:“娘,我觉得你这样和小叔僵着不行,你越不同意他越要上赶着,你前脚撵走小叔,说不得小叔后脚就去了白寡妇家。”
刘氏觉得大儿媳说的有理,问道:“那你说该怎么办?”
陈氏道:“我觉得这症状还在那白寡妇身上。小叔不是说白寡妇本身就看不上他....”
陈氏在婆婆的眼刀子下迅速改口:“呵呵,不是,是她自认为配不上小叔,根本不愿意......”
刘氏:“呵,她有什么不愿意的?她一个拖着油瓶的寡妇,年纪还那么大,我儿瞧上她就是她的福气,她还敢不愿意?”
自己儿子瞧不上白寡妇,那才是正常的。
她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寡妇,又凭什么瞧不上自家儿子?
陈氏赶紧附和:“对对,娘你说的对,说不好那白寡妇是什么情况呢,所以我们就更应该从白寡妇身上下功夫了,咱们今儿就去她家探探,去了以后不管是直说还是闹事,反正要闹的那白寡妇不愿和小叔成亲。只要她不松口,那小叔再愿意,那也没办法不是?”
陈氏倒不是讨厌白荼这个人,她之所以这么积极的反对这桩婚事,当然是有原因的。
一是因为家里要是出个上门女婿,那的确是不好听,会被人戳脊梁骨,以后说不得还要影响自己两个儿子将来娶媳;
二是因为婆婆陈氏实在偏心。婆婆本身就偏心小叔,待小叔成亲后有了媳妇孩子,那自家以后在老乔家,可是一点地位都没有了,说不得婆婆就会拿出全部家当去补贴小叔一家。
况且那白寡妇在传言里是个厉害的,就算真的是小叔入赘,孩子是外姓人,那也说不得自己一家子,以后还得被算计着拼死拼活,养他们白家一家子。
划不来划不来。
婆婆正好也反对这么亲事,她自然是打蛇随棍上。
刘氏觉得大儿媳说的很有道理,婆媳俩一拍即合,放下筷子就出门赶路,有人撞上来,差点将刘氏撞个趔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