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去回答。马克的话我倒是听得很明白:他的法语不比我好多少。”
“他说了什么?”
“他说了什么‘只要有可能,这几天就去做’。”
“就这些吗?”
“差不多。你看,马克也受不了了。我知道他受不了的:我还记得,在梦境中,我还愚蠢地打算告诉他哩。我看出他快要昏倒了。我想我当时打算对另两个人大喊‘他要昏倒了’。不过当然我喊不出来。马克也感觉毛骨悚然。后来他们带他出去了。”
三个人沉默了一会。
“就这样了吗?”艾恩伍德小姐说。
“是的,”珍说,“我就记得这么多。我想那时候我就醒了。”
导师深深地吸了口气。他看着艾恩伍德小姐说:“好吧,越来越明显了,我们必须得马上开个讨论会,大家都在吗?”
“不是的,丁波先生去了艾奇斯托镇,去学院找学生了。晚上才能回来。”
“那我们今晚得开会。你做好一切安排。”他顿了顿,又转身面对着珍。
“我担心,这事来说对你糟透了,我亲爱的,”他说,“对他来说则更糟。”
“你是指马克吗,先生?”
导师点了点头。
“是的,别苛责他。他在受苦。如果我们失败了,我们都会随着他一同消亡。如果我们获胜,我们还能救他;他不会走得太远的。”他顿了顿,微笑了,然后又说,“我们这里事关丈夫的问题已经司空见惯了,你知道的。可怜的艾薇的丈夫在坐牢。”
“在坐牢?”
“哦,是的普通的偷窃罪。他可是个好人,以后会一切顺利的。”
尽管珍由于看到了马克所在的真实环境以及与他来往的人,(在梦中)而感到恐怖,甚至令她作呕。但是这种恐怖还有某种庄严和神秘的意味。现在导师突然将马克所处的险境和一个普通罪犯一视同仁,不禁立刻让她面红耳赤。她一言不发。
“还有一件事,”导师继续说,“若我请你不要参加今晚的讨论会,请你不要误会。”
“当然不会,先生。”珍说,其实已经大为误会了。
“你看,”导师说,“迈克菲坚持认为如果你听到我们讨论的事情,就会把这些想法带入梦境中,最后你的梦就不再具有作为征兆的价值了。要想反驳他可不容易。他是我们之中的怀疑论者;这是个非常重要的职位。”
“我很理解。”珍说。
“当然,这仅仅指我们还不知道的事情。”导师说,“你绝不能听到我们的猜测,我们对着证据苦苦思索的时候,你也绝不能在场。但是关于我们这个大家庭早年的历史,我们对你是不保留秘密的。实际上正是迈克菲本人坚持要自己来告诉你这些故事。他担心这些事情从格雷斯口中,或者从我口中说出来,会不够客观。”
“我懂了。”
“我希望,如果可以,请你喜欢他。他是我最早的朋友之一。即使我们要失败了,他也会成为我们中最坚定的一员。如果战斗打输了,有他和你肩并肩是最好不过的。如果我们赢了他会做什么,我也想象不出来。”
◆◆
马克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感到头疼欲裂,特别是后脑。他记起来自己摔倒了所以摔伤了头在另一间房里,和费罗斯特拉多以及史垂克在一起时摔倒了……正如有个诗人所说,他“发现脑海中有处伤痛,吞噬和扭曲了记忆”。哦,这不可能,他一秒钟也不能接受这个记忆:这是一场噩梦,必须铲除,既然他已经清醒了,噩梦就会消失的。这一切太荒唐了,他曾有一次在狂乱中看到一匹马的前半身,没有身体或后腿,径自跑过了一片草坪。看到这一幕,他当时就觉得荒谬无稽,但恐怖却丝毫不减。这次也是同样荒唐。一个没有身体的头颅,只要在隔壁房间打开空气和人造口水的龙头,这头颅就能够说话。他自己的脑袋一阵悸痛,让他无力思考。
但是他知道这是真实的。正如他们所说的,他没法“接受”。他为此深感羞愧,因为他本希望别人把自己看作一条坚强的汉子呢。但实情是,他的愿望虽然很坚定,神经则不坚强。那些他几乎已经全部从脑海里遗忘的种种美德,依然活在他内心,成了他的弱点,碍手碍脚。他赞成活体解剖,但从没有在解剖室里工作过。他赞同有些社会阶层应当逐渐消灭:但从没有亲眼见过原来是小店主的人不得不去贫民习艺所谋生,也没有见过家庭女教师之类的老妇人,饿得奄奄一息,在冰冷的小阁楼上度过弥留的最后几天、几分钟、几秒。他更不知道,最后一次果腹,还是十天前慢慢饮下的那最后半杯可可的滋味。
这时,他不得不起身了。对于珍,他必须做点什么了。显然,他一定得把珍带到伯百利来,不知不觉中,他已经下定了念头。为了保命,就一定得把珍接过来。所有那些进入内部小圈子,或者谋职的焦虑都已经变得无足重轻。现在是生死攸关的大问题。要是把这些人惹火了,他们会杀了他;也许会斩首……哦,上帝啊,要是他们能让那个痛苦不堪的玩意入土为安就好了,就是那个长着脸,放在钢托架上,还能说话的东西。伯百利所有的害怕和担忧马克现在知道了,除了几个领导,伯百利一直都人人自危都不过是这个最大的恐惧激起的涟漪。他一定要把珍接过来;他已经不再抗拒这个想法了。
不得不说,在马克的思想中,很难找到一丝让他坚信不疑的高贵思想,不管是基督教还是异教的思想。他所受的教育,既不是科学的,也不是古典的仅仅是“现代教育”。抽象思维和高尚的人类传统所要求的严格教育,他略过了:他既没有农民的精明,也缺乏贵族的尊严来助他一臂之力。他不过是个稻草人,对于那些不需要深思明断的科目,他是个伶俐的考试行家(在随笔和普通论文这种科目上,他总是很出色),但只要对他稍微来点ròu体上的真正威胁,他就会一蹶不振。他头疼不已,感觉糟糕透了。幸好在屋里还存了一瓶威士忌,一杯烈酒下肚,他才能刮胡子,穿衣服。
早饭时间已经过了,不过这无关紧要,他反正什么也吃不下。他喝了好几杯黑咖啡,然后走进写作室。他坐了好一会,在吸水纸上乱画。是时候该写了,可是给珍写这封信太难了。而且,他们为什么想要珍呢?他的心中突然生出无形的恐惧。谁也不要,只要珍!他们会带珍去看那头颅吗?马克一生中几乎还是头一次产生了这种仿佛是无私的爱情:他希望自己当初没有娶珍,也就不会把她扯进这一团骇人的事里,而这恐怖显然已经成为他自己的生活了。
“你好,斯塔多克!”突然有人说,“在给小媳妇写信,呃?”
“真该死!”马克说,“你吓得我笔都掉地上了。”
“那就捡起来,宝贝。”哈德卡索小姐说着,一屁股坐在桌上。马克捡起笔,漠然坐着,也不看她。自从上学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