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奇幻 > 3.黑暗之劫

第99 章

  无意义,我打死也不干这种事。”

  当他说完这个之后,他丝毫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不知道弗洛斯特会不会打铃,或者掏出手枪,或者再下一次命令。可实际上,弗洛斯特只是继续瞪着他,他也回瞪过去。然后他发现弗洛斯特在倾听,于是他也倾听。顷刻之间门便开了。屋里似乎一下挤满了人一个穿着大红袍的人(马克一开始还没认出那就是流浪汉)和那个穿黑袍的巨人,还有威瑟。

  ◆◆

  在伯百利的大客厅里,有一场聚会开始变得格外尴尬。赫雷斯朱尔斯,国研院的总监,大约半个小时前就抵达了。人家带着他去了副总监的书房,可是副总监不在。然后又领着他去了他自己的房间,指望他会花好一会儿安顿下来。可他只花了很短的时间。五分钟后就又走下楼,等待下一步安排了。现在又太早,还没有人去走开更衣。他现在背靠着壁炉站着,喝着一杯雪利酒,研究院的首脑们都围着他站着。谈话进行得吞吞吐吐。

  和朱尔斯先生谈话总是很麻烦的,因为他认定自己并不是个傀儡,而是研究院的真正总监,甚至是研究院绝大部分理念的创始人。又因为他所有的科学知识都是五十多年前在伦敦大学上学时学的,所有的哲学知识又来自霍克尔、约瑟夫麦克比、温伍德里德[13]这类作者的作品,所以研究院实际在进行的大部分研究,和他是没法谈的。对他提出的那些毫无意义的问题,人家总是要煞费苦心地编造答案,对他提出的思想,还要大加赞美,其实那些思想在刚提出时就很简陋粗糙,现在则早就过时了。所以在这类会谈中,副总监不在场实在是太要命了,因为只有威瑟一个人精通最适合朱尔斯的说话方式。

  朱尔斯是个伦敦东区佬[14]。他个子很矮,腿又很短,所以曾被人讽刺为鸭子。他长着朝天鼻,神情中原有的敦厚已经被多年的锦衣玉食和刚愎自用噬得差不多了。他最初是靠写小说出名致富;后来又成了一本叫作《我们要知道》周刊的主编,其影响力已经遍及全国,甚至国研院也不得不倚重了。

  “我就是这么和大主教说的,”朱尔斯评说道,“我说,‘您可能还不知道,我的大人,现代研究发现,耶路撒冷的神殿实际上和英国乡村教堂差不多大。’”

  “老天啊!”费文思通喃喃自语,他在众人外面安静地站着。

  “再来点雪利酒吧,总监。”哈德卡索小姐说。

  “好,再来点也无妨,”朱尔斯说,“这雪利酒还真不错,不过我想我能告诉你一个地方,你能买到更好的酒。哈德卡索小姐,你对我们刑罚系统的改革进展得如何?

  “进展很大。”她说,“我认为,对佩洛托夫模式进行改革,会……”

  “我一直在说,”朱尔斯打断了她的话,“为什么不像治病一样对待犯罪呢?惩罚有什么用。我们想做的,不过是让犯人走上正道让他浪子回头让他对生活有了生趣。从这一点来看,就无比简单了。我敢说,你已经读过我给《南安普顿报》写的一小篇文章了。”

  “我赞同您。”哈德卡索小姐说。

  “就是啊,”朱尔斯说,“不过我告诉你谁不赞同我。就是老辛吉斯特顺便说,他的死真是桩怪事。你一直都没有能抓到凶手,对不对?虽然我为这老伙计感到难过,我也没和他眼对眼地看过。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和他谈的是少年犯的问题,你知道他是怎么说的?他说:‘如今少年犯法庭的问题是,明明该让孩子们改正错误,法庭却把他们踢进监狱。’说得不错,不是么?就像威瑟所说的那样对了,威瑟在哪里?”

  “我想他可能随时到,”哈德卡索小姐说,“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没到。”

  “我想,他的车肯定坏了,”费罗斯特拉多说,“总监先生,没能在这儿欢迎您,他一定非常抱歉。”

  “哦,这他倒不用担心,”朱尔斯说,“我从来就不太讲客套,不过我确实以为我到的时候,他会在这里。你看起来很不错,费罗斯特拉多。我关注着你的工作,兴趣很浓。我把你看作新人类的创始人之一。”

  “是啊,是啊,”费罗斯特拉多说,“这是件大事,我们已经开始”

  “在不涉及技术的方面,我会尽力帮助你的。”朱尔斯说,“这场仗我已经打了好多年。这整个问题关系到我们自己的性生活。我一直在说,一旦将性事公开于光天化日之下,就不会有任何麻烦了。都是这种维多利亚时代神秘的态度造成的麻烦。把性爱弄得神秘兮兮。我想让英国每个少男少女都”

  “老天啊!”费文思通喃喃自语。

  “请原谅,可问题并不是这个啊。”费罗斯特拉多说,他是外国人,还没有死心,打算给朱尔斯上一课。

  “我现在可知道你要说什么了。”朱尔斯打断了他,将一根肥胖的手指戳在教授的袖子上,“我敢说你没有读过我的那份小报。不过请相信我,只要你看看上月的第一份,你就会看到一篇不起眼的社论,你这样的小家伙可能会一扫而过,因为上面没有用任何花哨的字眼。可我请你读一读那社论,看看是不是三言两语就把整个问题说得一清二楚。而且连街头老百姓都能读懂。”

  这时候,闹钟又敲响了一刻钟报时。

  “我说,晚餐几点开始?”朱尔斯问道,他喜欢宴会,特别喜欢请他致辞的宴会。他还不喜欢总等着。

  “七点四十五开始。”哈德卡索小姐说。

  “你知道吗,威瑟那家伙真的该到了。我的意思是,我虽然不挑剔,可我也不怕在你面前私下里说,他还没到,这可让我有些不舒服了。这种事不该发生,不是吗?”朱尔斯说。

  “我希望他没出什么事。”哈德卡索小姐说。

  “他走开了,而且又恰好是今天,谁能想到呢?”朱尔斯说。

  “看[15],”费罗斯特拉多说,“有人来了。”

  进屋的正是威瑟,他身后跟着的人,却是朱尔斯没有料想到的,所以不出意料,威瑟的脸色果然变得比以往更暧昧了。他匆匆忙忙走过了整所研究院,就像个仆人一般。他们让他带着去了头颅的房间之后,甚至不许他对头颅供血供氧。还有“梅林”(如果他真是梅林)根本就不在意那头颅。最糟糕的是,他慢慢搞清楚了,这个让他忍无可忍的累赘,还有他的翻译,决心要去出席宴会。没有人比威瑟更清楚地认识到,给朱尔斯引见这二位有多荒唐:一个是han酸的、不会说英语的老教士,他陪同的这位,则像是个梦游的大猩猩,却穿得像个哲学博士。对朱尔斯说实情是绝对不行的其实威瑟自己也不知道实情究竟如何。因为朱尔斯是个头脑单纯的人,对他而言,“中世纪”只能等同于“野蛮”,“魔法”这个词则会让他想起《金枝》[16]。自从他们造访客观性训练室之后,就不得不把弗洛斯特和斯塔多克也带